暂缓就业毕业生的.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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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班级登记好学生在寒假期间的去向,掌握学生的联系方式,同时应让所有学生知晓本班班主任、级主任、学院学生工作同志的联系电话;及时掌握学生特别是留校学生的异常信息,做好应变措施。假期学生去向表于2012年12月28日(周五)中午12:00点之前发电子邮件至sflsa@scut.edu.cn。(上报后若有更新需重新上报。)留校同学务必注意防火、防盗,注意用电、交通、饮食安全,学校将于2月6日左右(年二十六)在南北校区学生饭堂举行留校学生聚餐(餐票另发,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留校本科生、研究生在正月初一至初三的正餐,可凭学生证在食堂免费进餐(具体以学校通知为准)。硕士论文抽查评审毕业生工作会议(3月21日;5月10日)协议书签订(截至时间5月20日)毕业生登记表(5月下发)论文答辩(6月7日前,第15周)2013年6月10日-25日申请暂缓、回生源地等手续(网上提交信息)2013年6月26日-7月1日签暂缓协议书2013年6月28日下发报到证(预计)2013年7月8日后调整改派关于毕业协议签订签约违约(违约申请、双方签意见)暂缓、挂靠人才市场(工龄计算)考博、公务员、出国、回生源地》1、5月20日前已办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函的毕业研究生可以按时发放报到证。(6月30日前)学院发2、5月20日以后6月30前办理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函的毕业研究生可以在7月中旬发放报到证。学校发7月份办理鉴证手续并已取得接收函的毕业研究生发放报到证时间在就业网上公布并留意就业中心暑期值班时间。。已办鉴证手续但没有取得人事部门接收函的毕业研究生,请催促主办单位尽快办理。3、5月20日以后,编写就业方案,一律不予办理违约改派。需要改派只能在7月8日以后办理。改派期限至2013年12月30日。凡改派的学生,发放报到证时间在就业网上公布并留意就业中心暑期值班时间;同省同城改派在当地人事局办理;跨省市(异地)改派在学校受理,省就业中心审批。4、凡在8月中旬前有把握落实单位的毕业研究生不需要办理暂缓就业,确实无法落实单位的毕业研究生在6月10日—25日可以申请办理暂缓就业,6月26日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5、5月20日前未签协议书,且没有意向单位的毕业生必须确定本人的去向(5月20日-6月25日)一、不考虑档案户口转回生源地的,可以找一家可靠的人才市场办理人事档案和户口挂靠;于6月25日前鉴证并提交接收函;(7月后拿报到证)二、如果回生源地要填写《毕业生自愿派遣回生源地申请表》交学院审批;(有单位、无单位)三、如果办理暂缓就业要填写《华南理工大学毕业生就业暂缓派遣申请表》交学院审批;以上表格可从就业在线下载,学院审批后,应上就业网填写相关个人信息。申请表格应于6月25日前交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如果未落实单位且没有申请暂缓,系统会默认回生源地待就业。6、2013年攻读博士学位的毕业研究生,收到调档函后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申请出国毕业生不发放“报到证”无报到证、无资格申请暂缓、无后备(三无人员)建议户口档案挂靠人才市场(本地的或生源地)广州留学人员服务管理中心www.gzscse.gov.cn(广州留学回国服务网)www.myhrcn.com(华南留学人才网)***1、什么情况下可以考虑办理暂缓就业⑴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书,但在5月20日前仍未得到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审批(接收函)的毕业生;⑵有就业愿望,但在5月20日前仍未找到就业单位而档案户口又不愿意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⑶有用工单位,单位暂不解决档案、户口2、办理暂缓就业的利弊(见就业指导手册)3、解除暂缓就业的程序(见就业指导手册)4、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各持一份,就业指导中心会将毕业生已签订好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代为保管。5、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不归入本人档案。***新变化5月10日(第11周,周五)毕业生登记表发放填写毕业生工作第二次会议;核对第一次就业方案4月底前(第10周)学院将被抽查的硕士学位论文和相关材料集中提交至学位办公室。未能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的,学位授予延迟进行4月26日前,(第8周-9周)学院完成事前抽查。第八周前确定抽查名单4月12日前,(第7周)教务员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对本学院已进行答辩预登记的硕士学位申请人进行毕业资格审核、汇总上报至学位办公室。3月25日至4月12日(第5周-第7周)毕业生登录“研究生院综合管理系统”(http://202.38.194.238)进行答辩预登记,未进行答辩预登记的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