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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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池完小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方案一、指导思想选拔和评审骨干教师是适应我校教育现代化和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是提高我校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和教育教学、教科研水平的重要环节,旨在发现和培养人才,总结和推广经验,鼓励广大教师敬业崇教,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学有专长、教有特色、研有成就"的优秀教师示范指导和辐射带动作用,努力造就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提高我校教育教学的整体水平和质量,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二、组织领导成立我校骨干教师选拔委员会,负责骨干教师评审和审核工作。委员会由校长室和教学主管人员组成。选拔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办公室,评审组由聘请的校外有关老教师组成。三、选拔范围全校在编在岗任教,40岁以下,具有小学一级以上职称的教师。四、选拔程序及方法⒈材料上报。根据自愿的原则,申报教师填写《骨干教师评审登记表》,连同反映本人工作实绩和教科研成果的原始材料,报教务处。⒉初评阶段。评审委员会根据评选条件对申报教师的上报材料初评,选出较优秀的教师。⒊复评阶段。评审委员会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参选教师进行教学考评(试教)和材料评审。教学考评为总成绩的60%,材料评审为总成绩的40%。(评分细则见附表)评审结果最后报校务委员会审批。⒋公示名单。公示评选名单,接受师生监督。五、选拔条件㈠政治思想方面⒈热爱社会主义祖国,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坚持工作在教学第一线,把主要精力放在本职岗位上。严格遵守《关于推进教育发展的规定》,有良好的师德和奉献精神,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团结同志,善于合作。能与时俱进,不断探索,勇于创新。⒉因教育教学成绩突出,受到校级以上表彰或在近三年考核中均为“合格”以上等级。㈡教育教学业务方面⒈学科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扎实,熟悉并掌握学科课程标准(教学大纲),积极参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效果好。参评时,须提交一篇阐述学科教学中问题的论文。⒉三年内执教过校级以上公开课、研究课或参加校级以上比赛课获一等奖。⒊有一定的教育理论修养,具有较强的教育科研能力。三年内承担或参与市级科研课题有阶段性成果;三年内在县级以上刊物上发表过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1篇以上,或三年内与专业有关的教育教学文章获区级1次以上奖励。⒋掌握现代教育技术,能运用现代教学技术辅助学科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制作的有关教育教学的电脑作品在校级以上比赛中获校级一等奖以上奖励的。⒌所培养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活动,成绩优异,获校级以上表彰的。⒌所培养的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和活动,成绩优异,获校级以上表彰的。⒍能够了解学生发展的规律,德育和班主任工作取得明显成绩。积极参与校大队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受到校级以上表彰的。⒎参评者须提交上一学年由学校教务部门验证的原始备课笔记,并标注2课时最能反映本人水平和特色的教学设计。六、职责和待遇㈠职责⒈认真完成学校交给的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和任务,并取得良好的效果。⒉积极承担示范课、观摩课、研究课等公开教学任务。每年至少要在规定的范围承担1~2次示范公开课,积极起带头和示范作用。⒊积极参加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结合本校实际,协助确定教改目标和要求,参加教科研课题,研究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每年至少撰写1篇区级以上论文。⒋根据学校的安排,至少负责指导1名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并取得成果。㈡待遇⒈授予“骨干教师”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⒉经年度考核合格,可享受每人每年一次性津贴200元。⒊优先推荐参加各级骨干教师评选和培训,优先选派参加各级各类教科研活动,在其实绩的基础上,优先评先评优职聘。八、管理办法⒈选拔后的日常管理工作由学校负责。⒉实行动态管理。骨干教师每三年评审一次,每届任期三年,任期终结称号自动取消。⒊建立考核制度。对骨干教师的考核工作结合教学常规考核及教师年度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着重考察其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情况。⒋骨干教师任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教导处上报校务委员会审批后,取消其骨干教师称号及有关待遇,收回骨干教师证书:⑴任期内调出本校者。⑵非组织原因脱离教育教学工作岗位者。⑶评选后不履行岗位职责,年度考核不合格者。⑷违法乱纪,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处罚者。⑸不服从学校管理私自离岗不归者。⑹其他应予取消称号的。⒌已被上一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评为“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称号的,不再占有校级“骨干教师”名额,但其职责和待遇与校级“骨干教师”等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