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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最高额抵押权确定登记办事指南一、法律依据1.《物权法》第10条;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60-63条;3.《房屋登记办法》(建设部令第168号);4.《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98号)。二、申报材料1.房屋登记申请书;2.申请人身份证明(个人为身份证明,单位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收取复印件);3.房屋他项权证;4.最高额抵押权担保的债权已确定的证明材料;5.单位代理人身份证明(单位为申请人时提供,核对原件留取复印件);6.其他必要材料。三、审批流程填写申请表,准备相关材料、到政务中心房地局窗口受理、初审、核准并校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并归档四、承诺时限(一)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二)承诺时限7个工作日。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一)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二)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一)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二)收费依据发改价格[2008]92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