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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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PAGE-11-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西安科技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西科教办发〔2013〕3号关于印发《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学校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附件1: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附件2: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资助项目附件3: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奖励及指导教师工作量核算办法校长办公室2013年1月25日附件一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加强我校大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培养,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的管理,有效促进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的全面开展,切实提高科技竞赛成绩和创新创业工作水平,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是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重要途径,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一系列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培养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求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第三条学校鼓励开展或承办各类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重点支持、培育具有广泛影响的国家级、省级重大赛事或项目,积极参与国际级竞赛.各相关职能部门应全力支持,积极为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创造条件。第二章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形式及分类第四条本办法中的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包括:各类学科竞赛、科技作品竞赛、艺术作品竞赛、实践技能大赛等竞赛活动,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和其它创新创业活动。第五条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分为四个等级。(一)国际级:指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或其他国际学术团体组织的国际性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二)国家级:指国家政府管理部门或全国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国性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三)省级:指省级政府管理部门或省级学术团体组织的全省性或国家各地区(如西北地区)举办的区域性的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四)校级:指以学校名义组织的全校性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第六条根据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组织单位层次、奖项设置比例、评奖办法及社会影响程度,将以上竞赛活动分为一类项目和二类项目。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分类分级情况详见《西安科技大学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资助项目》(自行组织的校内竞赛项目未列入)。第三章组织机构及管理第七条学校成立科技竞赛、创新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全面负责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的组织实施。第八条根据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的性质,各类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分别由教务处、校团委、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学工部等部门管理。管理部门依托学生所在学院、学生社团等,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各种竞赛活动,并负责参加国家级和省级有关竞赛的选手遴选、报名和参赛等工作。第九条各学院应根据学校总体安排,结合本单位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积极组织开展各类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并负责本单位学生参赛的各项事宜。第四章经费来源及使用管理办法第十条经费来源:(一)学校设立大学生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专项经费,按年度划拨使用;(二)有关单位、个人及团体的捐赠或资助;(三)学生科研成果的转让或使用所产生的部分经济效益.第十一条经费使用:(一)用于校级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组织、评审、材料购置等;(二)用于参加国际级、国家级、省级各类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的资助(含培训、作品制作、项目申报、参赛等);(三)用于表彰、奖励在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中获奖的学生、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单位;(四)用于在校大学生科技论文(论文为参赛项目研究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的资助等;(五)用于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立项建设。第十二条经费管理:经费由科技竞赛、创新创业项目管理部门管理、协调和使用。第五章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的立项和资助第十三条学校鼓励各学院(部)、学生社团组织或承办与学科专业密切相关的、能够切实提高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的各类科技竞赛、创新创业活动并予以资助;对参加省级及其以上级别的竞赛项目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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