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40).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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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NUMPAGES83页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编号:泉建工莆分招字[2009]012号项目名称:莆田市城港大道沁峤路至滨海大道东吴段建设工程Ⅳ标段(东吴段)涵洞、桥梁工程招标人: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招标代理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日期:2009年月日适用于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总目录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二)招标文件(三)投标文件的编写(四)投标文件的递交(五)评标细则(六)授予合同(七)标后管理第二部分合同条款第三部分投标文件组成(格式)第四部分工程量清单(另附)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4.2工程名称莆田市城港大道沁桥路至滨海大道东吴段建设工程Ⅳ标段(东吴段)涵洞、桥梁工程24.3建设地点东吴34.4建设规模约1800万元45.1承包方式包工包料55.2质量标准合格65.3招标范围按施工图纸,不列入招标范围的详见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75.4要求工期施工总工期:100日历天,其中箱涵、管涵须在开工后60日历天内完成86.1资金来源自筹910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不分主、增项差别)2、非莆田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企业必须是已通过莆田市建设局(莆田市建设局莆建管(2008)41号文、莆建管(2009)46号文及莆建管[2008]73号文规定)备案登记通过的企业。10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17踏勘现场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答疑会)和踏勘项目现场活动,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可自行踏勘项目现场项号条款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215、16网上澄清和修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存有异议的,可不署名于2009年11月14日17时前登录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将疑问材料向招标人提出(应列明招标项目名称和编号),招标人于2009年11月17日17时前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修改内容。139.1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423.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叁拾万元(¥300000元)1533工程投标报价依据招标文件有关规定16技术标方式无1721在莆田市招投标中心网上公布工程预算价、工程最高限价和工程管理参考价时间:截标前5日1835投标文件份数正本一份,副本三份。1936.2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收件人:福建泉建工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时间:2009年12月3日8时30分2048开标开标时间:2009年12月3日8时30分地点:莆田市政府机关7号楼4层2155评标方法按照招标文件规定2291.1履约保证金投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0%二、投标人须知(一)总则1鉴于莆田市滨海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拟建城港大道沁峤路至滨海大道东吴段建设工程Ⅳ标段(东吴段)涵洞、桥梁工程的招标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市政府莆政综(2007)1号文第二条等规定,已具备招标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的条件,且已有用于该招标工程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资金来源已经落实。2、本招标工程项目不允许违法转包、分包。3、利益冲突投标人与本项目的招标代理单位、监理公司和设计单位不得有任何的从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4招标工程项目说明4.1本招标工程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承包人。4.2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项。4.3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2项。4.4本招标工程项目建设规模: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5招标范围、工程质量、工期要求及承包方式5.1本招标工程项目承包方式: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4项。5.2本招标工程项目工程质量标准: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5项。5.3本招标工程项目的招标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6项。5.4本招标工程项目要求工期: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6资金来源6.1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其中部分资金用于本招标工程项目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7现场踏勘7.1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7.2参加现场踏勘等咨询活动不是强制性的,由投标人自行决定。7.3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责任和风险。7.4招标人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