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测评实战训练课程.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298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岗位测评实战训练课程.ppt

岗位测评实战训练课程.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9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杨朝玮律师总裁:是公司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负责人或最高行政主管的职称。由于是最高行政主管,所以所有行政事务及政策皆由其裁决,故称“总裁”。法人: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定代表人: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是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如:公司的董事长、工厂的厂长等)。一、适用范围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行政等,适用其他法律的规定。二、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平等原则合同自由(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遵纪守法原则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第三章合同的基本要素一、定义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二、类型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泄露或不正当地使用商业秘密;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三、民事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合同成立(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批准、登记条件成就期限成就追认成就二、合同生效(已经依法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签署生效条件成就生效期限届至生效追认生效《合同法》第62条1.质量要求不明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履行。2.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按照规定履行。3.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履行期限不明确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一)同时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6条)(二)先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7条)(三)不安履行抗辩权(《合同法》68条)(四)抗辩权因担保行为而中止(《合同法》69条)代位权一、定义: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合同法》第73条)二、成立要件:1.债权人对债务人的债权合法、确定,且必须已届清偿期。2.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的行为已经对债权人造成损害。4.债务人的债权不是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一、概念合同转让是指当事人一方将其合同权利、合同义务或者权利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二、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例外情况:(一)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行使:通知债务人三、债务转让债务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部分移转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事实。★行使:应当经债权人同意。第十章合同权利义务的终止合同解除第十一章违约责任预期利益违约金过高及减损规则第十二章违约金与定金的关系第十三章定金与订金的关系第十四章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