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12经济评价12.1概述水电站的经济评价是根据国家计委和建设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二版)和水利部颁发的《小水电建设项目经济评价规程》及《水电建设项目财务评价暂行规定(试行)》的规定,以国家现行财税制度及有关政策和法规为依据而进行的。考虑“电矿结合”和“点对点”的直供电以及上网因素,财务评价电价按0.25元/kW·h计算相应的各项财务指标,以评价水电站的财务可行性。国民经济评价,从国家整体角度出发考察水电站的效益和费用,分析计算该项目给国民经济带来的净效益,以评价该项目经济上的合理性。本阶段经济评价仅就电站部分进行评价。12.2财务评价12.2.1基础数据12.2.1.1生产规模及施工进度本电站装机3台,总容量18900kW。根据施工进度安排,水电站施工总工期12个月,从工程开工至第一台机组发电约10个月,至第三台机组发电为12个月。根据电站的调节性能、县电网的实际情况及矿电结合的特点,水电站的有效电量系数按0.90考虑,水电站逐年电量见表12.1。表12.1水电站逐年电量表单位:万kW·h年序电站发电量有效电量厂供电量26362572656973~22848376357597注:厂用电率为0.5%,厂供电量=有效电量×(1-厂用电率);12.2.1.2基准收益率水利行业基准收益率按规范取定10%。12.2.1.3计算期水电站施工总工期12个月,投产期12个月,生产期采用20年,计算期共22年。12.2.2投资计算与资金筹措12.2.2.1固定资产投资根据投资估算,2005年价格水平,工程静态总投资为8513.38万元,价差预备费为零,固定资产投资8513.38万元。根据国家规定和贷款条件,在项目建设时必须注入一定量的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按总投资的70%计,资本金先期投入使用,其余资金从银行贷款。银行贷款按商业银行贷款考虑,现行5年期以上贷款年利率为6.12%。12.2.2.2建设期利息银行贷款利息按复利计算。建设期利息的计算,考虑了初期运行期还贷的影响。经计算,电站部分建设期利息为180.70万元,建设期利息计入固定资产价值。本电站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见表12.2。表12.2水电站投资计划与资金筹措表单位:万元年序总投资资金筹措固定资产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合计资本金借款合计长期借款流动资金借款18513.38180.708694.082608.226085.860.008694.08合计8513.38180.708694.082608.226085.860.008694.0812.2.2.3总投资水电站总投资为8694.08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为8513.38万元,占总投资的97.92%;建设期利息180.70万元,占总投资的2.08%。电站全部机组投产后,形成固定资产价值8694.08万元,暂不考虑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流动资产。12.2.3总成本费用计算本阶段不考虑送出工程,故工程总成本费用即发电成本。电站发电成本包括折旧费、修理费、工程保险费、职工工资及福利费、水费、利息支出和其它费用等。经营成本为不包括折旧费和利息支出的全部费用。修理费=固定资产价值×修理费率;保险费=固定资产价值×保险费率;其中:固定资产价值=固定资投资+建设期贷款利息;电站修理费率取1%,保险费率取0.25%。职工工资及福利费=职工人数×年人均工资×(1+福利费率);水电站定员为30人,职工年人均工资按15000元计,福利费率为14%。水费为0.001元/kW·h。其它费用定额为12.0元/kW,乘以偏僻地区调整系数1.25后为15元/kW。生产期内固定资产投资借款利息作为财务费用均计入总成本费用。折旧费为单项工程折旧费之和,不同折旧年限的单项工程分项计算折旧费:单项工程折旧费=(1-净残值率)×单项工程固定资产值/折旧年限净残值率取3%,按照《水利工程固定资产分类折旧年限的规定》各单项工程的折旧年限为:大坝建筑工程:50年;引水建筑工程:30年;厂房建筑工程:40年;压力钢管工程:50年;其余按照20年进行折旧。12.2.4税金按规定,水电建设项目应交纳增值税、销售税金附加和所得税,其中增值税为价外税,此处仅作为计算销售税金附加的基础。增值税税率6%。12.2.4.1销售税金附加销售税金附加包括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以增值税税额为计算基数,税率分别为3%和2%。12.2.4.2所得税企业利润按规定依法缴纳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税率为33%。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所得税税率;应纳税所得额=发电销售收入-总成本费用-销售税金附加。根据国家西部开发的优惠政策,西部地区新办水利企业,可享受“免2减3”的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