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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级绩效考核制度村级绩效考核制度一、考核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全乡村干(含计生专干)管理,充分调动广大村干工作积极性,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鹿寨县村级工作绩效考核办法》(鹿办发〔2014〕7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二、绩效考核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公正公开原则。(二)注重实绩原则。(三)分类考核原则。三、考核意义本办法所称的绩效考核,是指通过对各村的工作绩效进行考察、核实,以百分制的形式进行综合评价,作为对村干(含计生专干)的任用、评价、奖惩的依据。四、考核实施细则(一)党建工作(16分)(结合党建工作责任状进行评分)1.认真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村“两委”班子健全,团结协作,村级财务清楚,无违反财经纪律、无违法违纪现象。同时,认真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文件及制度,有学习记录(1分)。经查实每出现一起村干部违法违纪现象的该项不得分。2.村“两委”干部按要求全日制正常值班并做好值班记录(1分)。每发现未值班一次扣0.5分(此项按《村干部管理制度》相关处罚规定执行)。3.认真开展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工作(1分)。有党员现代远程教育领导小组、方案,有24次以上收看记录,有制度和管理人员(0.5分),每少一样扣0.1分;平均每天播放6小时以上(0.5分),按照县远教办的播放汇总数据,正常情况下未达到播放时间要求的不得分(此项根据县远教办提供的相关数据考核)。4.党员大培训工作(2分)。按要求做好培训工作(党员年参加培训达20学时以上),材料完善,有计划、总结,有典型事例,有培训报表和专门档案盒,每少一次或缺一样材料扣0.5分。5.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及“十大党建工程”(2分).按要求完善、收集各种档案材料,开展活动见成效,接受上级检查验收过关。6.发展党员和收缴党费工作(2分)。积极分子培养(0.5分)、发展党员(1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0.5分)、收缴党费(1分)。要按照发展党员1:4的比例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少1名扣0.1分。发展党员程序规范,材料完整,如发现不按规定程序发展党员的发展党员项不得分。预备期满党员必须在两个月内完善手续,未按时间要求上报材料的,每个党员扣1分,跨年度的扣2分。完成党费收缴任务,并按季度或半年上交乡党委,不按时上交每次扣0.5分。7.后备干部培养(0.5分)。采取“结对子”的办法加强对后备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的教育、培养和管理,有后备干部名册,并报乡党委存档。8.“双连”工程工作(0.5分)。有文件、工作计划、总结,村级党员结对帮扶名单,开展帮扶情况记录。少一样扣0.2分。9.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四议两公开”制度,完善村级各项制度,完善基层组织建设9大记录本,民-主决策、民-主管理,记录齐全(2分)。每少一本扣0.5分。10.按要求对党务、村务、政务、财务进行公开(2分)。一年4次,每少一次扣0.5分。11.抓好基层组织建设其他工作(2分)。流动党员管理,有名册,加强后进党员管理,发放后进党员政治信念卡(0.5分);开好民-主生活会,做好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工作(0.5分);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0.5分);做好上一年度材料归档工作(0.5分)。若不按时上交各种材料,每次扣0.5分。(二)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工作(5分)。结合工作责任状进行评分。(三)经济发展指标(总分25分,由分管领导根据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评分)1.桑蚕生产(7分)。按各村完成下达任务的比例进行评分。完成桑蚕生产任务计满分,不完成的按完成率折算(本项工作以验收为准)。2.林业生产(6)。按要求完成上级下达的指标任务的计满分,不完成的按完成率折算。此项工作由分管领导及林业站负责打分。3.水利工作(6分)。抓好水库防汛抗旱、确保安全渡汛,配合做好水库除险加固、人畜饮水工程建设。4.粮食综合直补(3分)。完成相关工作,通过验收。5.畜牧生产(3分)。新增一个规模养殖场(1分),完成任务计满分;超额完成任务,多一个规模养殖场加0.5分。配合做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1分),完成计满分。(四)社会发展指标(总分25分)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措施到位,年内无刑事案件发生,治安案件发生控制在规定指标内(6分)。由分管领导、综治办、司法所根据综治岗责考核分折算分数。2.年内辖区内无安全生产事故(3分)。由分管领导进行综合评分。3.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达到上级规定指标(6分)。由分管领导、计生办根据计生“四率”排名综合得分及按计生岗责计算加、减分后折算该村计生绩效分数。4.完成食品安全工作(3分)。按时上报50人以上聚餐数,备案表、承诺书与统计表真实齐全,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得满分;无填写备案表、承诺书扣0.5分。由分管领导进行综合评分。5.征地工作(3分)。完成年度征地工作任务。由分管领导根据征地方案综合评分。6、武装工作(2分)。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