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法经济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法学学士毕业论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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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摘要法经济学理论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和司法以及整个法律制度,都可以用经济的方法来分析和指导。法经济学正因其研究方法的独特性而成为一个独立的法学流派。它不仅涉及到有关法律价值等具有法哲学意义上的法学理论问题,而且涉及到具体的法律问题和几乎所有的部门法领域。首先,本论文通过简述法经济学建立的必要性,简单的说,就是本论文的写作目的。其次,再通过论述法经济学在我国尚未成形的原因,引出下文的对国外法经济学有关理论的借鉴与思考。最后,从法经济学角度,对我国法制建设提出几点对策与建议。关键词:法经济学;法制建设;立法;法经济学分析AbstractLawandeconomicstheorysuggeststhatalllegalactivities,includingalllegislativeandjudicialaswellasthewholelegalsystem,themethodcanbeusedtoanalyzeeconomicandguidance.Lawandeconomicsbecauseofitsuniqueresearchmethodstobecomeanindependentlawschools.Itinvolvesnotonlythevalueoftherelevantlegalsense,alegalphilosophylegaltheoryproblems,andlegalissuesrelatedtospecificsectorsandalmostalloftheareaofthelaw.Firstly,thethesisoutlinedtheneedfortheestablishmentoflawandeconomics,simply,isthepurposeofwritingthispaper.Secondly,andthroughthelawandeconomicsinChinahasnotyetdiscussedthereasonsforforming,leadstoforeignlawandeconomicsbelowandThoughtsfromthetheory.Finally,lawandeconomicsfromtheperspectiveoflegalconstructioninChinaputforwardsomecountermeasuresandsuggestions.朗读显示对应的拉丁字符的拼音字典Keywords:LawandEconomics;Legalsystem;Legislation;LawandEconomicsanalysis浅论法经济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浅论法经济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在目前经济全球化的大环境下,地球逐渐形成一个经济发展一体化的局面。全人类追求的,努力的目标就是发展,而发展的速度说到底来源于经济效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这点,并开始注重经济效益。法经济学理论发端于美国,目前已成为一种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法学流派。该理论认为,所有法律活动,包括一切立法和司法以及整个法律制度,事实上是在发挥着分配稀缺资源的作用,因此所有法律活动都可以用经济的方法来分析和指导。本论文从1.法经济学的存在价值2.我国一直无法形成法经济学体系的原因3.国外法经济学的相关理论以及借鉴4.提出法经济学对我国立法的对策与建议四个方面论述法经济学对中国法制建设的启示一、法经济学的存在价值法经济学作为一个崭新的法学流派,为法学提供新型的方法论基础,那么必然有其存在价值。从微观角度看,法经济学有利于降低立法成本,防止不必要的立法资源的浪费。从社会角度看,降低立法成本,就有利于有效地配置各种立法资源,立法资源有效的分配到社会各阶层,每个利益群体都能享受法律带给他们的益处,最终达到立法效益最大化。最后从宏观角度看,立法效益达到最大化,各利益群体都满意法律带给他们的好处,社会达到整体和谐,有利于完善我国法制建设。(一)有利于降低立法成本,防止立法资源浪费我国的立法体制是所谓的“中央统一领导和一定程度分权的,多级并存,多类结合的立法权限划分体制”,立法主体呈现出多元化。多元化主体本是为避免统的过死的弊端,节约立法成本。各立法主体本应结合自身或本地情况高效率的使用立法权,制定一些符合自身需要的法,而事实上,低位阶法往往照抄照搬高位阶法,因此有学者提出“地方立法要实现从片面追求数量到提高立法质量的转变”。重复立法造成立法成本的提高一是因为不必要的立法支出本身就是一种浪费,二是因为立法资源的有限性决定了使用它来制定一种不必要的法,就占用了用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