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家庭暴力问题家庭财产问题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的归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婚后一方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以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二条第二款: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刘敏和丈夫张军于1996年结婚,婚后两人感情一直不错。两人育有一女,现已快成年。2007年,张军和父母的老房子拆迁后得到两套安置房,登记在张军名下。2010年,刘敏发现丈夫变了,夫妻关系出现裂缝难以修补。2011年8月,刘敏向宁波市江北区法院起诉离婚,提出张军名下的两套房产,是婚后安置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要求对半分割。法律依据:夫妻之间房产赠与的撤销房产加名后离婚,要求撤销赠与不予支持案例离婚协议约定赠与子女的房产可否撤销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有房产的效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十一条: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出售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房产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擅自处分共同共有的房屋造成另一方损失,离婚时另一方请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予以支持。陆某与华某系夫妻关系,婚后共有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陆某在未征得华某同意的情形下,与毛某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在合同上代签了华某的名字,并将该房屋的契证交付给毛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毛某与陆某为营业税的承担问题发生争议。随后,华某发现房屋被出售,拒绝追认合同效力。毛某诉至法院,要求陆某、华某根据合同约定交付房屋。婚内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案例:男方小王与女方小李于2006年1月办理结婚登记。2007年生育一儿子,2008年按揭贷款购买一套房产,房产证登记在男方名下。2010年7月,小王经常以加班,出差等理由不回家,后来小李发现小王有了外遇,为此,双方矛盾激化,经多次调和无果。2011年5月小李向法院起诉离婚,而小王坚决不同意离婚,并请求小李原谅。经过法院调解,小李撤回起诉,继续共同生活。2011年9月,小李发现小王瞒着她在房屋中介机构登记房屋出售,由此小李怀疑小王准备将房产转移。由于小李距第二次起诉离婚还未到六个月,因担心共同房产被小王擅自转移,小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分割夫妻共同房产。法律依据家庭债务问题夫妻债务如何分担?《婚姻法》第19条: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于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十九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因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日常生活需要是指夫妻双方及其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在日常生活中的必要事项,包括日用品购买、医疗服务、子女教育、日常文化消费等。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范围负债的,应认定为个人债务,但下列情形除外:(一)出借人能够证明负债所得的财产用于家庭共同生活、经营所需的;(二)夫妻另一方事后对债务予以追认的。婚前债务的处理婚内债务的处理法律依据财产分割不影响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法律依据离婚虚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法律依据家庭暴力问题李阳家暴门2013年2月3日,长达两年的诉讼终结,法院对李阳和李金离婚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李阳构成家庭暴力,准许二人离婚,三个女儿由李金抚养,李阳每年支付每名女儿抚养费10万元,直到年满18周岁,并向李金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万元,以及财产折价款1200万元。法院根据李金的申请,依据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关于行为保全的规定,裁定禁止李阳殴打、威胁李金。该裁定有效期3个月。如果李阳违反该禁令内容,将面临拘留、罚款等制裁,如果构成犯罪,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据悉,这是新《民事诉讼法》实施后,北京市法院发出的首个“人身保护令”。人身安全保护令实施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第四条申请条件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