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草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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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财经学院外国语学院学生干部考核条例(草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学生干部管理的规范化,实现量化管理,加强对学生干部的管理、监督和组织纪律性,全面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充分发挥广大学生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使我院学生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特制定本考核制度。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社团管理中心全体成员。第三条考核过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第二章考核目的第四条实行学生干部考核制度,是对学生干部实现规范化管理,量化学生干部工作业绩,提高工作热情,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竞争意识和忧患意识,进而实现对学生干部的全面有效考核的重要途径,达到“以量化促提高,以考核评绩效”的目的。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标准第五条考核对象根据各个职位的工作内容与工作要求的不同,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主席团、部长和副部长、部门干事。第六条考核内容主要由三大部分组成,分别是出勤(20%)、工作表现(60%)和学习成绩(20%),满分为100分。第七条出勤考核(20分)1、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例会及相关活动不得无故缺勤、迟到或早退,若遇特殊情况必须事先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一律视为缺勤。2、各部部长出勤考核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各部门例会副部及干事出勤考核由部长负责。第八条工作表现(60分)在“工作表现”这一考核部分,由与被考核人有直接工作关系的其他工作成员对其进行考核,而每个考核人对其的评分分值所占比例由具体情况而定,具体考核标准如下:被考核人考核人主席团指导老师(60%)、各部部长(40%)部长及副部长主席团干事部长学习成绩(20分)为了督促各学生干部在工作之余认真对待自己的学习,在此特制定关于学习成绩的考核标准,“学习成绩”占总考核的20%,总分为20分。第四章考核细则说明第十条考勤:20分1、请假必须向分管主席说明情况,假条必须亲自书写,由分管主席签字批准后方有效。2、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没有特殊情况缺席而补假的,均视无故缺勤一次。3、不得无故迟到,迟到15分视缺勤一次处理。4、迟到每人次扣5分,无故缺席扣10分,累积迟到3次以上(含)及无故缺席2次以上(含)者,由主席团下发通知给予辞退处理。第十一条工作表现:60分根据各个部门的工作内容和要求的不同,外国语学院分团委、学生会各部门分为事务型和活动型部门(事务型部门包括分团委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办公室、自律部、生活部、网络部、社团管理中心企划部、外联部、财务部、网络期刊部,活动型部门包括分团委邓论会、爱心基金会、学生会学术部、实践部、文艺部、体育部、就业指导部、社团管理中心各社团),其中事务型部门成员具体考核项目如下:部长及副部长:1、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积极主动协助主席团及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10分)2、有条理性、长期性地组织本部门完成职能工作(15分)3、及时做好并上交相关资料整理及相关新闻报道(15分)4、积极做好部门内部建设,部门有较强的凝聚力(10分)5、交际能力,善于与同学交往、沟通,具备较强的号召力(10分)干事:1、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10分)2、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完成分配到的任务(20分)3、积极主动协助部长做好各项工作(10分)4、为部门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10分)5、交际能力,善于与同学交往、沟通(10分)活动型部门成员具体考核项目如下:部长及副部长:1、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积极主动协助主席团及其他部门开展各项工作(15分)2、活动组织协调能力,在组织中能把握大局,带领部门成员高效完成各项活动组织工作(10分)3、及时做好并上交部门活动策划、总结及相关活动新闻报道(15分)4、积极做好部门内部建设工作,部门有较强的凝聚力(10分)5、交际能力,善于与同学交往、沟通,具备较强的号召力(10分)干事:1、具有全局观念,工作中注重整体利益,有团结协作意识(15分)2、工作态度认真负责,能很好地完成分配到的任务(15分)3、积极主动协助部长开展各项工作(10分)4、为部门提供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10分)5、交际能力,善于与同学交往、沟通(10分)第十二条学习成绩:20分学习成绩根据学生干部每个学期的成绩进行考核。总分为20分,每有一个科目不及格的扣5分,扣完为止。第五章考核程序第十三条由指导老师、主席团、办公室主任组成考核小组。指导老师对主席团评分,主席团对各部部长评分,各部部长对本部门干事评分,最后由办公室汇总后上交考核小组。第十四条《学生干部考核表》汇总提交到考核小组后,进行审核和统计,将考核结果公示三天。第六章考核结果第十五条学生干部考核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