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路导线之安培容量不低於电动机额定电流之125倍.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6.3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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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機啟動時的電壓變化電動機啟動方式電動機啟動方式電動機啟動方式電動機啟動方式的比較起動法之比較(電流、轉矩)標準電動機分路圖一、分路自負載中心至各電動機之分路法,此種方式之分路設計係以每具電動機設置一分路為原則,由負載中心個別出之分路法,將各分路過電流保護設備集中設於負載中心處,其監控方便,廣被採用。分路自負載中心至各電動機之分路法二、分路自幹線或次幹線至各電動機之分路法,此種方式之分路設計係各分路可自幹線或次幹線之適當處分歧引出,其分路過電流保護設備可設於任何位置,適用於負載分散,需量率低之用電。而幹線或次幹線可配裝至各負載附近,故可縮短各分路導線。分路自幹線或次幹線至各電動機之分路法三、數具電動機共一分路之分路法,此種方式之分路設計係各歧配線不裝置過電流保護設備,且該分歧配線不視為分路,即數具電動機共用一分路的方法。數具電動機共一分路之分路法分段設備為電動機分路在故障檢備或維護時,用以切斷電源確保工作安全的設備.(隔離開關)操作器係用以操作電動機之運轉(如起動、轉向、變速和停止等),該器以裝於電動機鄰近之處,使操作者能視及電動機之運轉為原則。根據電工法規一五七條規定,應符合:分路導線之安培容量不低於電動機額定電流之1.25倍。供應短期性、間歇性、週期性或變動負載電動機者,可以導線之溫升限制為條件選擇適當導線。電動機個別並聯有電容器,改善功率因數者,其導線安培容量可依實際計算所得選擇適當導線。供應二具以上電動機之分路導線,按第一五八條辦理。三相220伏一般用電動機,其最小線徑可參考辦理。供應二具以上電動機之幹線或分路導線,其安培容量應不低於所供應電動機額定電流之和,加最大電動機定電流之百分之二十五。供應電動機與其他負載之幹線,安培容量應不低於其他負載,及有關規定計算之負載電流與第一款計算之電動機負載電流之和。電動機與其他混合負載之需量因數及因數可確定時,可修正負載規流並選用安培容量不低於修正後負載電流。Codeletter計算分路保護表示電動機在容許的溫升範圍而不致過載的情況下,可連續運轉之最大功率輸出。例如運轉因數1.15,表示電動機連續運轉在額定負載電流的1.15倍時電動機亦不致過熱,亦即電動機有15%的過載能力。感應電動機如採全電壓起動時,其起動電流常達全載電流之數倍(一般為3-6倍),過大之起動電流,除對機器有不良影響外,其所引起之線路瞬間電壓降,亦影響到同一供電系統上之其他負載。一、以低壓供電之用戶應受之限制如下:1.以220伏供電,每台容量不超過15馬力者不加限制。2.以380伏供電,每台容量不超過50馬力者不加限制。3.每台容量超過上稱之限制者,應不超過該電動機額定電流之3.5倍。二、高壓用戶之低壓電動機,每台容量不超過200馬力者不加限制。三、高壓以上供電用戶之高壓電動機起動電流應按電工法規第四三○條辦理。四、欲限制電動機之起動電流可採用的方法:1.Y-△起動器起動法,用在三相定子繞組為△接的電動機,起動時將其繞組切換成Y接,起動後再切換恢復成△接。四、欲限制電動機之起動電流可採用的方法:2.起動補償器起動法,利用自耦變壓器降低起動時加於電動機的電壓,以達降低起動電流的裝置。起動時將電動機之端電壓減低為其額定之50-80%,起動後再恢復全電壓供給。四、欲限制電動機之起動電流可採用的方法:3.一次電阻或電抗器起動法,係起動時將一次電阻或電抗器與電動機之繞組串聯,使電動機之端電壓減低為其額定之50-80%,起動後再將之短路,使電動機恢復全電壓供給。四、欲限制電動機之起動電流可採用的方法:4.繞線型電動機二次電阻箱起動法,係在繞線弄電動機二次繞組中串接電阻,藉以降低起動電流及增加起動轉短。起動時將電動機之二次繞組串接電阻,起動後將電阻完全短路。增加其二次繞組中之串接電阻值,不僅可降低起動電流,同時可增大電動機之起動轉矩,故繞線型電動機極適用於需要大起動轉矩的場合案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