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实施细则(完整版)资料.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169 大小:3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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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实施细则(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防工程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1、参与制定技防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5、办理技防工程从业单位《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的变;6、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上海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公共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的管理,确保技防工程质量,保障公私财产和公民人身安全,根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第93号令,以下简称《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关联法规: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技防工程是指:以维护社会公共安全,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为目的,综合运用技术防范产品和其他相关产品所组成的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技防工程包括报警、电视监控、通讯、出入口控制、防爆、安全检查等系统。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四条上海市公安局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市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局技防办)是本市技术防范管理工作的日常管理机构,具体负责本市技防工程的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参与制定技防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定技防工程管理规范;2、颁发《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临时资格证书》(以下简称《临时资格证书》);3、组织实施对本市一、二级技防工程初步设计方案的论证和竣工验收工作;4、签发一、二级《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开工登记表)(以下简称《开工表》)、《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竣工登记表》(以下简称《竣工表》)、《上海市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明函》(以下简称《证明函》);5、办理技防工程从业单位《资格证书》登记内容的变更手续;6、负责对取得《资格证书》的本市技防工程从业单位实行年度审验工作;7、组织技防工程从业单位的设计、施工、维修人员及技防工程使用单位的相关人员的技防业务安全培训、考核,颁发有关培训证书;8、对本市已建技防工程开展日常监督管理;g、对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技防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和监督。第五条本市各公安分局、县公安局技术防范办公室(以下简称分、县局技防办)负责本辖区内技防工程监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1、协助市局技防办对辖区内一、二级技防工程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对本辖区内三级技防工程的监督管理;2、签发本辖区内三级技防工程的《开工表》、《竣工表》,负责对申领《临时资格证书》的技防工程从业单位,以及对一、二级技防工程《开工表》、《竣工表》进行初审;3、办理技防工程从业单位新增或变更《工商营业执照》登记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内容的手续;4、对本辖区已建技防工程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5、依法对违反《办法》规定的技防工程从业、使用单位和个人予以行政处罚。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六条凡在本市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和维修的从业单位(以下简称从业单位),应在取得市局技防办颁发的《资格证书》、《临时资格证书》后,承接相应级别的技防工程。第七条无《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须首先申领三级《临时资格证书》;持有二、三级《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拟越级承接技防工程的,可申领高一级别的《临时资格证书》。外省市从业单位凭当地省级公安技防管理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申领相应级别的《临时资格证书》。《临时资格证书》仅对被批准的技防工程设计、施工有效。第八条持有《临时资格证书》的本市从业单位,符合申领相应级别《资格证书》条件的,可申领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第九条本市下列场所和部位应当安装技防工程设施:1、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生产、存放场所;2、广播、电视、电信单位的要害场所或者部位;3、集中存放重要档案资料的馆、库;4、存放计算机数据库的场所;5、金银等贵重金属、珠宝的加工、储存、经销场所;6、货币、有价证券的制造、存放场所和金融营业以及金融信息运行、存储等场所;7、博物馆、展览馆、文物店等集中陈列、存放、经销文物、珍宝和贵重物品的场所;8、剧毒物品、放射性物品和致病性细菌、病毒的集中存放场所;9、星级饭店、高级商务楼及大型活动场所的重要部位;10、新建居民住宅以及居民住宅小区的重要场所及部位;11、根据国家和市政府规定,应当采取技防措施的其他场所和部位。第十条持有《资格证书》的外商独资企业,不得承揽下列场所和部门的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粒维修业务:1、县级以上国家机关驻地及省部级以上干部的住所;2、县级以上通信枢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