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出栏商品猪30000万头建设项目环评报告书2014年编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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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下载最新500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下载http://www.keyan999.com(2014年编制的)最新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下载最新500份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下载http://www.keyan999.com(2014年编制的)前言1、项目由来生猪生产是农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猪肉是大多数城乡居民的主要副食品。抓好生猪生产,保持合理的价格水平,对稳定市场供应、满足消费需求、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生猪生产是浙江省传统生产项目,由于受资金、技术、市场和环境等因素影响,区域养猪发展极不平衡。由于一家一户养殖仍然是小规模经营,良种率也不高,瘦肉型猪生产量占生猪生产量的比重偏小,生猪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性和污染问题得不到有效控制,难以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猪肉高品质和无公害化的要求,迫切需要加快实施生猪生产规模化、集约化、标准化步伐。为了落实中央有关文件要求,浙江省已将优质瘦肉型猪列入全省十大优质农产品产业发展规划。省委省政府提出整治养殖环境的“811工程”,将生态环境建设作为生猪养殖的生命线。要求年出栏3000头以上规模化养殖小区均应通过无公害猪肉产地认证,成为浙江省出口或外调安全瘦肉型猪养殖基地。本项目正是根据国家有关生猪产业政策,以生产“无公害猪肉”为社会效益目标,从种猪、商品猪生产各阶段、生猪运输等各个环节可能对人体产生的危害进行控制,避免因药物残留及有害元素含量过高对人类产生危害,既体现了国家“无公害食品行动”计划的要求,也符合生猪产业化经营的方向。瑞安市鹏亨畜牧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项目常年存栏生猪1.5万头,不仅可以带动该地区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吸纳农业剩余劳动力就业,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提供一条新的途径,而且可以推动生猪生产向规模化、集约化、生态型转变,改变农村卫生条件,优化农村环境,促进新农村建设。因此,项目的建设十分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受业主瑞安市鹏亨畜牧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委托,我公司承担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项目情况,本环评主要根据方案设计内容进行整体性评价。在现场踏勘、资料收集和同类项目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送审稿),并于2014年7月30日通过了专家评审会,我单位在专家审查意见基础上,对环评报告相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和完善,形成该报批稿,提请审批!2、项目概况瑞安市鹏亨畜牧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位于瑞安市马屿镇顺泰建新村,总规模为71.138亩,建设设施农用地47425.62平方米。本项目常年存栏常年存栏生猪1.5万头,年出栏无公害商品猪3.0万头。项目总投资为4606万元,建设单位为瑞安市鹏亨畜牧有限公司马屿分公司。3、评价工作过程(1)通过资料查询、实地调查等了解项目及周边用地规划、环境现状;(2)根据设计对项目工程内容分析,核算污染物排放量;(3)对项目污染排放和外环境对本项目影响进行预测分析和评价;(4)提出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5)征求评价区域内相关团体和个人对本项目的看法。详细评价工作流程图见图1。图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流程图4、评价关注的主要环境问题施工期:大气环境重点关注施工扬尘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声环境重点关注施工噪声对周边环境的影响;营运期:大气环境重点关注工艺废气如氨气、硫化氢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水环境重点关注营运期工艺废水对水环境的影响;固废环境重点关注粪便、沼渣等对外环境的影响。5、报告书主要结论根据分析,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保审批原则,项目在将来的建设及营运中会产生一定量的污染物,在全面落实本报告提出的各项污染治理措施的基础上,可基本控制环境污染,做到污染物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不大,从环保角度论证,该项目实施可行。第一章总则1.1编制依据1.1.1法律法规国家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12.26;(2)《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9.1;(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08年2月修订);(4)《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9.1;(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7.3.1;(6)《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05.4.1;(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12年7月1日);(8)《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5号,2006.7;(9)《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7号,1998.1;(10)《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发[2005]39号;(11)《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2001.5.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