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毒品要区别于贩卖毒品.doc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4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1K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运输毒品要区别于贩卖毒品.doc

运输毒品要区别于贩卖毒品.doc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运输毒品要区别于贩卖毒品孙中伟律师事务所/北京死刑辩护律师网/孙中伟死刑辩护网【摘自孙中伟著《死刑改判在最高法院—孙中伟律师死刑辩护手记》(法律出版社),预订电话:13371700148】运输毒品要区别于贩卖毒品由于刑法将运输毒品罪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并列规定,配置了相同的法定刑,所以各地法院在审理运输毒品案件时,基本上是按照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罪相同的量刑标准掌握的。但是运输毒品毕竟有别于制造毒品犯罪。第一,走私、制造毒品是毒品犯罪的源头,贩卖毒品则直接造成毒品向社会扩散,而单纯的运输毒品只是这些犯罪的辅助行为,居于从属地位,社会危害性上有区别;第二,运输毒品的被告人绝大多数为受雇的农民、边民或无业人员,人体携毒者更有许多是妇女,并非毒品所有者。其犯罪原因往往是经济困难或受人利诱,动机只是出于赚取少量运费,主观恶性一般不大。鉴于此,本着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对这部分运输毒品犯罪分子的处刑,应当与走私、贩卖、制造毒品犯罪分子有所区别。本案中的被告人仅仅是运输毒品,并未参与到整个制毒过程中,在司法实践中不能因为立法上将运输毒品与制造毒品等并列规定就将两者相提并论。吉某木子扎系从犯,不应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本案中的被告人吉某木子扎系从犯,应按从犯对其定罪处罚,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归案而不认定为从犯,本案中被告人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明显量刑过重。在本案中,公诉机关在《起诉书》里指控:在昆明市一旅馆内,王杰飞把毒品交给了吉某木子扎。由此可看出,本案被告人在本案中不应处于主犯的地位。本案一、二审判决也都认定:被告人吉某木子扎是在X县被王杰飞雇佣而叫他们去从昆明运送毒品回X县,到昆明后是王杰飞将毒品将交给被告人吉某木子扎,然后由王杰飞安排一姓“阿支”的一路安排被告人吉某木子扎等的吃、住、行,并由“阿支”选择毒品的路线。从上述公诉机关的指控以及一二审法院的认定都可明显看出是四个人共同实施的从昆明贩卖、运输毒品到X县的共同犯罪行为。吉某木子扎等在整个共同犯罪过程中明显只是处于次要、辅助的地位,应属于从犯。因为在本案中的起意贩毒、为主出资、毒品所有者都是王杰飞的,而不是吉某木子扎的。在审理毒品案件的会议纪要里明确规定:“在共同犯罪中起意贩毒、为主出资、毒品所有者以及其他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对于确有证据证明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不能因为其他共同犯罪人未归案而不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认定为主犯或按主犯处罚。只要认定了从犯,无论主犯是否到案,均应依照并援引刑法关于从犯的规定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因此在本案中,现在不能只因为主犯王杰飞没有归案就不把本案被告人吉某木子扎认定为从犯,甚至将其按主犯处罚而对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量刑明显偏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不应被核准。吉某木子扎认罪态度好,无犯罪前科,系初犯本案中归案后吉某木子扎始终供认基本的犯罪事实,一、二审判决都认定了被告人吉某木子扎在审判时供述了基本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表现,且无犯罪前科,其运输毒品系初犯,过去一直在家务农,没有过任何违法犯罪纪录,在处情况下不应再判处吉某木子扎死刑立即执行。毒品未注入社会,应酌情从轻处罚本案中吉某木子扎所运输的毒品在途中被查获,运输的毒品没有扩散到社会,未继续流人社会造成更大危害,危害后果较小,在适用死刑立即执行时也应对这一酌定情节予以充分的考虑,从而不应核准死刑。吉某木子扎有二名未成年孩子需要抚养本案中吉某木子扎有2名10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需要抚养,如果对其执行死刑,必将地带来一系列的社会问题,如果法院不判处期死刑,社会效果相对好些。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时,不仅要考虑案件的法律效果,同时更要考虑案件的社会效果,对本案不适用死刑当然应当会更好了。主观恶性程度较小本案中被告人吉某木子扎系文盲和农民,其犯罪是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被毒贩利用、雇佣而去运输毒品,其主观恶性与那种贩毒分子是有本质区别的。而且本案被告人吉某木子扎到X县的目的是去打工(挖洋葱),当地以及在去X县的路上,都没有提起过要去做毒品生意。由此可看出被告人的主观恶性是很小的,以区别于有计划的贩毒犯罪。在此种情况下不加以区别,而将其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明显量刑过重。为更好的查清在逃同案被告人的罪责不宜判死刑本案中的其他三位同案犯尚未归案、无法完全查清本案的全部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吉某木子扎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以后不利于追究其他三位同案犯的刑事责任。首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