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法规政策性银行法要点学习教案.pptx
上传人:王子****青蛙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PPTX 页数:15 大小:117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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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学一、政策性银行(一)概念1.政策性银行:是专门经营政策性货币信用业务的银行机构。政策性银行一般是指由政府设立、以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区域发展为目的,不以营利为目标的金融机构。2.特征:1)与政府关系密切:主要表现在设立和资本上,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2)经营原则的非营利性,即不以营利为目的。3)经营宗旨的政策性,以社会整体效益为依归,为配合、贯彻政府社会经济政策或产业政策,调控宏观经济的需要产生的4)业务范围特定。业务领域主要是农业、住房业、进出口贸易、中小企业,经济技术开发等基础部门或领域。5)融资原则特殊、融资对象(duìxiàng)特殊;主要是从其他金融机构不易得到融资项目;融资期限长;利率较商业同期同类贷款低;6)在设立上采用立法先行、一行一法的原则。不普遍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减少成本,业务由商业银行代理。营利的内涵与判断标准内涵所谓营利,是指企业(qǐyè)的出资者或股东为了获取利润而投资经营,依法得从所投资的企业(qǐyè)获取资本的收益。营利的法律意义在于,出资者或股东依法可以分配企业(qǐyè)的利润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而非营利组织的举办者或成员不得从本组织获取盈余及其任何资产或财产。判断标准所谓企业(qǐyè)或公司的营利性,是针对其举办者或出资者、股东依法能否从该组织取利而言的,与企业(qǐyè)、公司本身是否赢利或盈利无关。同时,如果出资者或股东依章程或依法将其从企业(qǐyè)获取的利润用于社会或公益目的,而非私用,则该企业(qǐyè)一般而言仍是非营利性的。(二)分类1、按活动范围:全国性的政策性银行(业务函盖全国);地方性的政策性银行2、按业务性质可分为四类:(1)专为经济开发提供投资性贷款的银行。一般称开发银行(2)支持和扶持农业开发的农业信贷银行。我国中国农业发展银行。(3)专门经营对外贸易信用业务的银行。如:美国的进出口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4)为便利居民(jūmín)购买房屋,支持房地产业发展的住宅信贷银行。我国未设。(三)职能1、一般职能:1)金融中介职能;2)金融服务职能:不具备信用创造职能,不在央行的货币政策管制之列。2、特殊职能:1)扶持职能:商业银行不愿涉足的特殊产业;2)倡导职能:体现政府意愿,增强商业性金融投资信心,从而产生倡导与带动效应;3)调控职能:影响宏观经济,促进(cùjìn)国家的产业战略与区域战略的实现;4)督导职能:监督资金运用,实现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二、法律地位公益法人——与商业银行并存、互补,但相对商业银行有一些自己的特点:(一)与政府的关系1、政府是政策性银行的后盾,并依法对其监管和行政领导2、政策性银行为政府经济政策、社会政策服务,成为政府发展经济,进行(jìnxíng)宏观管理,干预经济活动的有力工具。实质上是财政投资融资活动。我国政策性银行与政府之间是依附型关系:资本金政府提供;营业金也依赖政府;赢余缴存国库,自主权小;领导政府任命。(二)与中央银行的关系相对松散,不像中央银行与商业银行那样紧密,综观世界(shìjiè)各国情况,政策性银行与中央银行关系如下:1、中央银行向政策性银行提供再贴现、再贷款或专项基金;2、人事结合:政策性银行各机构中有中央银行的代表;有些国家的政策性银行需向中央银行缴纳准备金。(三)与商业银行之间关系1、平等关系:法律地位上平等,但政策性银行依法享有某些优惠待遇,并无特别权力。2、互补关系:大部分金融业务商业银行办理,但有些金融业务盈利可能性小,风险大,业务限制不能办的,由政策性银行办,因此,政策银行承办商业银行不愿办或不能办理的金融业务,政策性银行与商业银行是互补关系,不是竞争关系。3、配合关系:政策性银行分支机构不象商业银行那样多,因此政策性银行业务有些通过商业银行开展,同时商业银行从事的符合政策要求的业务活动给予利息(lìxī)补贴等支持,因此,业务上有一定的监督,又有一定程度的配合。三、政策性银行的业务及其经营原则(一)业务政策性银行业务对象讲政策性银行特点的合理(hélǐ),具体业务:1、负债业务:发行金融债券和向财政、中央银行、国际金融市场借款……成为债务人。2、资产业务:贷款和投资。3、中间业务:划转专项资金并提供服务。业务经营方式:采用代理制:委托商行调查、发放、检查、收回。(二)经营原则1.政策性原则:目标(mùbiāo)是实现国家产业政策与区域发展战略;2.安全性原则:“保本微利”,可持续发展;3.效益性原则:主要考虑国家的整体利益与社会效益;4.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属于连接商业性金融活动与财政活动的中间地带。四、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一)概述过去我国的政策性金融业务融合(róngh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