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务员制度比较.ppt
上传人:sy****28 上传时间:2024-09-15 格式:PPT 页数:92 大小:3.5MB 金币:16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第四章 公务员制度比较.ppt

第四章公务员制度比较.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82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6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四章公务员制度比较第一节公务员制度的基本概念(1)大范围。这种划分把国家从中央到地方政府机关的公职人员、各级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国立学校及医院、国有企业、事业等部门的所有正式工作人员,通常为公务员。(2)中范围。这种划分只把在国家政府机关中的所有工作人员统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不包括立法机关和审判机关的文职人员以及军事人员。(美国和德国)(3)小范围。这种划分把通过公开考试,择优录用,在政府机关长期任职的文职人员才称为公务员,公务员不包括由选举和政治任命产生的总理、大臣、政务次官等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也不包括司法人员和军职人员。(英国)我国公务员的范围二、公务员制度的涵义职业化官员管理制度职业化官员管理制度层级化权力体系层级化权力体系规则化运行机制效率为价值目标公务员制度的运行机制第二节公务员制度的基本原则二、西方公务员特有原则三、中国公务员制度特有的原则2.党管干部原则3.德才兼备原则中国公务员的“德”中国公务员的“才”第二节我国的职位分类制度国家公务员的级别分为十五级,职务与级别的对应关系是:国务院总理:一级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二至三级部级正职,省级正职:三至四级部级副职、省级副职:四至五级司级正职,厅级正职,巡视员:五至七级司级副职,厅级副职,助理巡视员:六至八级处级正职,县级正职,调研员:七至十级处级副职、县级副职,助理调研员:八至十一级科级正职,乡级正职,主任科员:九至十二级科级副职,乡级副职,副主任科员:九至十三级科员:九至十四级办事员:十至十五级。其中,非领导职务在中央行政机关可设到正司级,在地方国家行政机关最高不能超过本级政府各部门的领导职务层次。第三节公务员法律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一九八九年四月四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第四节公务员的权利第五节公务员的义务依法行政义务与服从义务的冲突各国对依法行政义务和服从义务冲突有三种观点:1、法治主义:即只要公务员认为违法均可拒绝服从,并有义务报告。2、绝对服从主义:强调无条件服从,尊重权力。3、折衷主义:只要求对明显违法或违反基本伦理的命令拒绝服从。我国采用折衷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