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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级的科技政策(一)税收优惠1、高新技术企业的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经重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申报条件:须符合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研究开发费用占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如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的企业,不低于6%)等条件。申报程序:企业2009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即将开启,符合条件的企业可登陆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www.innocom.gov.cn,进行注册登记等手续,区科技局携同顺德区高新技术企业协会进行指导、协助和服务。2、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广东省《企业研究开发费税前扣除管理试行办法》(粤科政字〔2008〕121号)企业为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研究开发费,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申请条件:企业须为财务核算制度健全、实行查账征收的纳税人,应对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的发生建立明细帐,并对不同研究开发项目分别进行单独归集核算。申请程序:企业列入或未列入政府各行政部门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到区科技局申请初审。其中,列入经贸行政部门计划的研究开发项目向区经贸局申请。经初审后在年度纳税申报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有关材料,享受政策。3、软件企业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国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广东省促进软件产业发展加强软件产品增值税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211号)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2010年前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即征即退。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年免,三年减半”的优惠政策。申报条件:企业自主研发的软件作软件著作权登记,已有著作权登记的软件产品,申请软件产品登记。有软件产品登记的企业作软件企业认定。申报程序:申报软件企业认定,向顺德软件行业协会申报,由顺德软件协会报广东省软件行业协会审批。被认定为软件企业的享有税收优惠。(二)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关于印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科发计字[2005]60号)基金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通过拨款资助、贷款贴息和资本金投入等方式扶持和引导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条件:具备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生产和服务业务,研究开发经费不低于销售额的3%等条件。申报程序:企业按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由区科技局受理,市科技局初评立项后根据评审结果报送科技部,由专门机构进行评定。(三)上级的科技计划项目凡被纳入科技计划项目可获得专项资金支持。获得上级资金扶持的项目,区财政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1、国家、省、市科技计划项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2001科学技术部令第5号)《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国科发计字[2006]331号)《广东省科技厅关于进一步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的意见》(粤科计字[2000]040号)《佛山市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佛科[2002]42号)2、广东省教育部产学研结合计划项目《广东省产学研省部合作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教[2006]180号)3、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招标《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9]138号)4、粤港关键领域重点突破项目(佛山专项)招标《广东省重大科技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粤科计字[1999]138号),由佛山市财政设立。以上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条件:项目须符合国家产业、科技政策,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或以上等条件。申报程序:国家计划项目为推荐申报,其他计划项目为直接申报,受理地点为本区科技局。受理时间由科技局发布通知或公告。目前,申报2009年度广东省科技计划的通知已经下达,希望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踊跃申报。(四)现代信息服务业专项《广东省现代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粤财工[2008]460号)具体范围根据省政府的《现代信息服务业投资指导目录(2008-2010)》。被纳入扶持对象的,将获资金支持。如:瑞图万方公司2008年就成功获得该类资金支持300万。申报条件:属于指导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申报程序:每年由省信产厅在8月份发布项目征集指南,企业向区科技局报送材料并由其逐级上报。(五)省、市专利实施计划《广东省专利技术实施计划实施方案》(粤知规〔2003〕48号)佛山市《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佛府办[2007]276号)每年均有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