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银行文化产业融资模式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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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关于文化产业融资模式的建议长期以来,以无形资产为主、实物资产少为特点的文化企业、科技型企业较难从银行渠道获得融资,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型文化企业贷款难主要有四点原因:一是中小型的文化创意企业经营风险比较高;二是其核心产品或资产价值难以评估;三是企业的贷款规模偏小,银行发放贷款的单位成本较大企业高;四是文化创意投资项目资金需求较大、投资回报周期长、收益难确定。发放贷款的收益与风险不匹配制约了银行对该类企业进行支持的力度。要推动信贷资金对文化企业进行支持,有赖于政府的力量来分担银行面临的信贷风险,调动银行对该行业进行实质性支持的积极性。可参照本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合作的节能减排业务模式,建立起对文化企业融资支持的方案。一、兴业银行节能减排贷款运作模式简介兴业银行的节能减排业务是本行向节能减排领域的企业或项目提供的各种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总称。2006年5月,本行与国际金融公司(IFC)就中国公用事业能源效率融资项目(CHUEE)签署了合作协议,通过建立贷款本金损失分担机制,在国内首家推出能源效率贷款,帮助国内企业进行能耗设备改造,开展节能环保项目,从而促进社会清洁能源的使用,减少污染排放。2008年2月,受前期项目推广成效的鼓励,国际金融公司加大了与本行合作的力度,提供1.04亿美元的贷款本金风险分担,用于支持本行发放节能减排项目贷款人民币15亿元。根据兴业银行与IFC的部署,兴业银行在中国“十一五”期间安排了100亿元规模的节能减排项目贷款。通过项目的有效实施,截至2010年9月末,全行节能减排贷款余额320.23亿元,比年初新增180.59亿元。本行节能减排业务的领域范围主要包括:可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的项目、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生产和使用、在清洁发展机制(CDM)框架下实施的具有温室气体减排效果的项目以及水域治理及污水处理、工业固体废物处理、二氧化硫减排等。国际金融公司为本行提供的损失分担是节能减排业务成功推广的关键因素。依托损失分担机制,有助于本行大胆进入新的专业服务领域,尝试新的风险管理技术和风险管理工具,损失分担作为有效的风险补偿机制使得灵活的担保方式成为可能,引导我们科学分析、正确把握且着重考量借款人和项目的现金流,侧重第一还款来源的有效性,大胆创新并运用信用增级方式,改变了在风险控制中对传统的抵质押等担保方式的过分依赖。目前本行与国际金融公司的合作模式为:国际金融公司为本行的节能减排业务提供风险分担,对单笔贷款的风险分担金额与比例设定一个上限;可以根据项目的需要发放中期贷款,期限最长可达五年;还款方式灵活,有最长半年的还款宽限期,并可按季还本付息,便于企业灵活安排资金,最大限度地降低了企业的还款压力。在具体的操作上,本行先在行业内寻找目标客户,在对客户进行初步审查后认为可行的,将项目以可行性报告的形式提交国际金融公司,由其专门配备的专家组进行认定,在得到专家认可的条件下才进行贷款审批等后续操作,保障了贷款可以用于支持真正的节能减排企业。经过几年的发展,本行已经通过节能减排贷款支持了一大批从事节能事业的中小企业,满足了该类企业对于银行贷款特别是期限较长的贷款的需求。由于本行与国际金融公司发挥各自所长,对企业情况调查细致,贷款管理严格,使得节能减排业务推广近五年来未发生一笔坏账,为今后以类似模式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二、创新文化企业融资模式的初步构想参照本行在节能减排领域发放贷款所取得的经验,我们认为采用风险分担的方式对企业融资进行支持,能够以较少的投入撬动较多的资金,发挥杠杆作用,使受益者增多。政府相关部门可与本行签订合作协议,约定为本行发放给文化企业的贷款承担一定金额的风险分担责任,在此协议下本行可发放至少两倍于分担金额的贷款,并通过约定单笔贷款的金额上限、单笔贷款的风险分担比例、贷款最长期限等条件来约束风险。此种模式与直接对企业进行补贴的模式相比,优点在于:可为企业提供至少一倍于补贴金额的资金,且财政资金在一年后有可能仍未减少,可以继续对企业提供支持,资助具有可持续性。为了成功启动本模式,积累对文化企业贷款的经验,项目初期可以由政府相关部门推荐资质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做为第一批贷款对象。也可以一次性推荐十家或二十家企业集中评估,选出一部分企业进行贷款,政府相关部门对本批发放的贷款进行整体风险分担,分散单个企业的信贷风险。在本模式推广的初期,对于部分资质良好、有发展潜力的企业,可以在有部分实物资产抵押的基础上,探索以知识产权、应收账款等做为辅助担保的方式,积累经验,争取在条件成熟时将知识产权质押做为主担保方式,真正盘活文化企业的核心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