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完整资料).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9 大小:1.8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完整资料).doc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完整资料).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9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完整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附件2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地情况调查表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社会保障号码户口所在地地址省市县(区)街道社区(村)常年居住地地址省市县(区)街道社区(村)邮政编码本人联系电话原工作单位原单位联系人原单位联系人电话确认的移交地县(市、区)街道社区企业劳资部门签章:企业经办人:时间:年月日退休人员本人签名:国有企业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管理规定为适应集团公司实施企业集团化管理模式的需要,理顺集团财务管理关系,落实集团管理以财务管理为核心的指导思想,明确财务人员的职责,强化财务管理,提高集团公司整体经济效益,本着集团公司人员管理以制度管理为落脚点的原则,遵循国家财务管理办法,结合集团公司财务人员的实际情况,特做出如下规定:一、集团公司所有财务人员的聘用、调动、提升、解聘等,由集团公司统一管理,并由集团财务部建立财务人员管理档案。各子公司享有独立的经营权,会计工作中所涉及到的经营业务受所在公司的领导,为所在公司作好理财和服务.财务会计核算工作执行集团的全面预算管理、统一的财会制度、统一的资金计划、统一的会计核算办法等。二、财务人员的任职资格(一)会计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廉洁奉公;2、具有相应的会计从业资格;3、熟悉国家财经法律、法规、政策,掌握本行业业务管理的有关知识;4、身体状况能适应本职工作的要求.(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主管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3、主管一个单位或从事一个单位内重要方面的财务会计工作时间不少于五年;4、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很好的全面处理业务的管理能力;5、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三)一般会计人员任职资格:1、具有初级以上专业职务任职资格;2、具有财务会计专业或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3、具备会计人员的基本条件。三、财务人员管理制度(一)集团财务部负责人由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经理提名,经履行干部管理程序后,总经理聘任;(二)各子公司财务负责人原则上由子公司提名,报集团财务部审核同意,按干部管理权限,经组织考察,合格后任命,并报集团财务部和组织、人事部门备案;(三)一般会计人员、出纳人员由集团公司财务部根据有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考核拟认定人员德、能、勤、绩,结合集团整体岗位需求统一调配;(四)财务人员因个人原因辞职、辞退,应提前一个月申请,否则视同自动离岗,不服从集团公司调动人员视同自动离岗,工作调动20日不到新单位报到的视同自动离岗。辞职、辞退、自动离职人员集团内不再聘任为会计工作,按有关劳动用工政策执行。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影响的,公司保留遵循法律途径追究责任的权利;(五)财务人员轮岗制度:为了规避企业风险,提高财务人员的综合素质,财务人员实行轮岗制度;(六)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任用的财务人员,在工资、职称、职务等待遇方面不予认可.四、财务会计人员的回避制度(一)各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所在单位会计机构的财务经理、会计主管、会计、出纳;(二)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得担任出纳;(三)需要回避的直系亲属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以及配偶亲关系.五、财务会计人员工作交接制度(一)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者因故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20日内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或者离岗;(二)接替人员应当认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继续办理移交的未了事项;(三)会计人员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及时做好以下工作:1、已经受理的经济业务未填制会计凭证的,应当填制完毕;2、尚未登记的账目,应当登记完毕,并在最后一笔金额后加盖经办人员印章;3、整理应该移交的各项资料,对未了事项写出书面材料;4、编制移交清册,列明应当移交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印章、现金、有价证券、支票薄、发票、文件、其他会计资料和物品等内容;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从事该项工作的移交人员还应当在移交清册中列明会计软件及密码、会计软件数据磁盘(磁带等)及有关资料、实物等内容;5、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员负责监交。一般会计人员交接,由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负责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交接,由单位领导人负责监交,必要时可由上级主管部门派人会同监交;6、移交人员在办理移交时,要按移交清册逐项移交,接替人员要逐项核对点收;①现金、有价证券要根据会计账簿有关记录进行点交。库存现金、有价证券必须与会计账簿记录保持一致,不一致时,移交人员必须限期查清。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完整无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