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新鲜人.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336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社会新鲜人.ppt

社会新鲜人.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課程大綱憲法的意義憲法的特性規定基本國策的法律人民的權利我國憲法上的基本權利平等權自由權→消極權居住自由≠遷徙自由静—不得侵入、搜索、查封動—選擇居所、往來各地→役男出國?意見自由=表現自由①言論→x毀謗罪②講學→o大學自治→x『必修』軍訓③著作④出版秘密自由→隱私權通訊自由→郵電信仰宗教自由→政教分離o國教x→學校o必修x集會自由=不定/一時→集會遊行法→許可制結社自由=固定/永久→人民團體法社團—獅子會職團--工會政團—政黨受益權=公法上的請求權→積極權人民有請願、訴願、訴訟之權人民有受國民教育之權利教育權=學習權※社會權=教育權+生存權+工作權參政權→主動權罷免權條件—原選舉區(憲法133)+1年(選罷法69)例外—全、僑→開除=不再是黨員→缺=遞補創制權→人民對法律之權利人民得以法定人數之簽署提出法案※93年制定公民投票法複決權→公民對於立法機關已通過的法律案,以投票方式決定其是否成立之權。應考試、服公職之權1.應考試—指國家考試聯考x2.服公職—具備法定資格且經法定程序選用→避免任用私人形成分贓政治基本權利所受之限制平等權的合理差別性別平等的案件美國平等權的實踐(二)隔離即不平等(1)案例:1954年華倫法院「布朗控告堪薩斯州托匹卡教育當局案」(布朗案)因白人與黑人小孩衝突,黑人小孩被強制驅逐出校,黑人判決敗訴。馬歇爾—美國第一位黑人大法官主張上訴至最高法院--「難道美國的民主制度,是建立在合法化的階級制度上嗎?」(2)結果: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大法官判決—推翻黑白分校「隔離但平等」種族歧視的判決。即使設備同,但隔離仍會對小孩產生心理傷害。艾森豪總統下令空降部隊執行聯邦「解隔」之命令。人身自由權的憲法規定III法院對於前項聲請,不得拒絕,並不得先令逮捕拘禁之機關查覆。逮捕拘禁之機關,對於法院之提審,不得拒絕或遲延。人民遭受任何機關非法逮捕拘禁時,其本人或他人得向法院聲請追究,法院不得拒絕,並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向逮捕拘禁之機關追究,依法處理。逮捕、拘禁、審問、處罰之意義?→「人身自由的限制」→罰役、拘留、矯正處分(違警罰法)、軟禁、強制證人到庭(訴訟法)、拘提、管收(強制執行法)、強制人民到案(流氓檢肅條例)、酷刑、強制抽血等皆包含在內。言論自由案例思考新聞自由與人格權的衝突釋字第509號解釋「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針對言論內容與事實相符者之保障,並藉以限定刑罰權之範圍,非謂指摘或傳述誹謗事項之行為人,必須自行證明其言論內容確屬真實,始能免於刑責。惟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認為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為真實者,即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亦不得以此項規定而免除檢察官或自訴人於訴訟程序中,依法應負行為人故意毀損他人名譽之舉證責任,或法院發現其為真實之義務。就此而言,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三項與憲法保障言論自由之旨趣並無牴觸。」藝術與色情的分野釋字第407號解釋美國言論自由的經典判例紐約時報控訴薩利文案1964:「實質惡意」原則1.背景—紐約時報刊登部分細節不實,強烈抨擊美國南方各級政府鎮壓民權的廣告,被市政專員薩利文告毀謗,敗訴。因而上訴至聯邦最高法院才勝訴。2.聯邦最高法院判決理由:對公眾事務的辯論,應是毫無拘束、廣泛公開的。若要求批評公職者須保證其所述全屬實,否則即判毀謗罪、處以不限量的賠償,可能導致「新聞自我檢查」、「自我設限」。3.確立的原則:公職官員有舉證被告「確實惡意」的責任--「明知其言虛假,或貿然不顧其是否虛假」。4.適用範圍和標準:一般公眾人物--「1974年格茨控訴韋爾奇公司案」→聯邦最高法院裁定,「確實惡意」不適用非官員和非公眾人物,即使被指控誹謗的陳述涉及「公共關注」。宗教自由釋字第490號解釋理由書美國憲法政教分離案人民的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