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桐都宾馆划归城投公司管理相关事项处理存在问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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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桐都宾馆划归城投公司管理相关事项处理存在问题急待解决的报告县政府:桐都宾馆原隶属正安县粮食局管辖的一家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国有企业,由国企固定工,合同制职工构成服务群体。2010年县城东门实施旧城改造,新建东方新城,桐都属拆迁区域,以大局为重,我们拥护、支持县委、政府的决定,无条件服从并主动撤出桐都宾馆。2010年8月13日,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卢超、副县长邹国松召集县政府办、发改局、经贸局、城投公司、县穗丰粮食有限公司等部门负责人的专题会议,研究处理桐都宾馆资产和明确相关事宜时,未通知桐都宾馆的法人代表参加会议,汇报桐都宾馆的真实情况和陈述处理意见,县政府专议(2010)36号,《关于桐都宾馆资产处置相关事宜的会议纪要,以下简称纪要》印发后,桐都宾馆和粮食部门的职工群众一片哗然,纷纷上访,要求解决事关自己的切身利益问题。在岗职工的身份和工资待遇问题“纪要”明确“桐都宾馆划归城投公司管理,人随资产走”,桐都宾馆在岗职工郑春、王永强、陈永红三位同志,划归城投公司已一年有余,其职工身份、工资报酬问题至今不落实,我们从国有企业划到城投公司,其身份是列编国企职工,还是列编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应享受哪种工资待遇?未作明确,我们到城投公司上班已一年多,同工不同酬,市场物价上涨,都是三十年以上工龄的老职工,居然养家糊口都这样难,眼泪包不住,实在想不通,要求解决其身份和工资报酬问题。二、深化企业改革,减员增效,下岗失业和退休职工的安置补偿问题。在2010年桐都宾馆划归城投公司管理之前,深化企业改革,减员增效,下岗失业人员的安置补偿费,所欠在职职工的工资等,由于县粮食购销公司拖欠桐都宾馆的资产折价款150万元(不含利息)。一直未兑现,导致所有人员的安置补偿等,至今尚须解决。三、桐都宾馆资产折价款的补偿回归问题。“纪要”对桐都宾馆资产折价款的回归补偿处理,受补偿的单位定错,颠倒债权人与债主的关系,使桐都宾馆与正安农业银行借贷纠纷一案,以(2004)正执字第5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桐都宾馆的全部资产折价150万元,卖给正安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正安县桐都宾馆从变卖的价款中扣除106.85万元,用于支付职工安置费,承租维修房屋补偿和相关税费,其余43.15万元,用于偿还中国农业银行正安支行贷款……及相关费用……。正安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送达后,正安县粮食局领导只明确由粮食购销公司、以粮改资金(国家专拨款),为桐都宾馆垫支正安农行贷款等43.15万元,而拒绝承付所欠桐都宾馆的资产折价款106.85万元,拖欠已长达六年之久,直到划归城投公司时止。由此说明购销公司与桐都宾馆的买卖关系根本就不成立,桐都宾馆依然独立存在,法人代表身份一直存在。“纪要”确认:“粮食购销公司已改制为正安县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但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过户……。按照正安县人民法院(2004)正执字第58号民事裁决书,由城投公司一次性补偿给正安县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150万元”。这完全不妥当,因受补偿的单位被完全定错,使桐都宾馆在2010年划归城投公司之前,因深化企业改革,减员增效,下岗失业和在职职工工资补发退休职工等的安置补偿资金来源完全落空,不能兑现,失信于民。真实的情况是:正安县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与正安县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是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是两个独立存在的公司。更不是粮食购销公司现已改为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粮食购销公司是国有企业,现仍然存在。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是正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在2007年产权制度改革(即:100%的国有资产退出国有企业,100%的全民所有制职工退出国有企业职工身份)之后,重新组建的民营股份制企业,其员工是股东,2007年正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时,民营企业—穗丰粮食有限责任公司的员工100余人,按县政府文件之规定,以资产量化安置,每个员工标准1150元/年计,应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划拨资产共230余万元。实际上已从粮食购销公司划拨过户的国有资产近30处,建筑面积4万多平方米,占地面积13万多平方米。在2003年国有资产评估价的基础上,还违规定划拨过户1300多万元,(按已实现的市场价计近3000万元)。从2007年起,民营企业—正安县穗丰粮食有限公司,与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正安县粮食购销公司完全脱勾。只是因种种原因,一直未过户……的问题,其道理很简单,原因只有二:即:一是2004年县粮食局主要领导玩法律游戏,假戏真唱,只明确由粮食购销公司,用国家专拨的粮改资金为桐都宾馆垫支偿还正安农行贷款等43.15万元,其购销公司还应承付的资产折价款106.85万元,示意久拖不给。长达八年之久,本金加利益应是多少,谁都知道。因担心职工知情闹事的不可过户;二是2007年正安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实施产权制度改革,上级有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