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财政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 衡南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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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分发挥财政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衡南生猪产业持续稳定发展山川秀丽,风光旖旎的衡南素有“鱼米之乡”的美称,养殖业生产历史悠久,基础雄厚,是全国商品瘦肉型猪生产基础先进县、全国生猪外销大县、湖南省畜牧生产先进县、湖南省健康养殖先进县。养殖业是该县农业最大的支柱产业和半壁江山,近几年来,衡南生猪产业更是呈现出持续稳定发展的良好态势,规模养殖大户数、饲养量和出栏数均位居衡阳市前列,全省前茅。2009年,全县共出栏肉猪231万头,比上年增长14.5%。在生猪市场持续低迷的背景下,衡南生猪产业何以逆势而上,保持持续稳定发展的态势呢?2007年以来,为促进生猪产业健康发展,稳定市场供应,中央实施了生猪外销大县奖励政策等一系列扶持生猪产业发展措施。衡南作为全国首批生猪外销大县,得到了中央奖励政策的扶持。该县以实施生猪外销大县奖励政策为契机,严格按照“引导生产、促进发展、突出重点、专款专用”的原则,科学合理安排奖励资金投向,适时实施“健康养殖,富民强县”战略,出台优惠政策,强力招商引资,积极为养殖户提供热情周到服务,引导民间资金和境外资金投入,全面推行规模化、标准化、无公害化生产等健康养殖模式,促进养殖产业升级取得丰硕成果。3年来,全县新增养殖业生产投入资金达5亿元,新建和改建生猪标准化栏舍40多万平方米,新增生猪良种2万头以上,全县年出栏肉猪过100头的规模养殖户达10021户,年出栏肉猪达万头的专业村达51个,获奖规模养猪大户由2007年的189户增至2009年的345户,国家调查队监测数据显示,衡南生猪饲养总量和出栏总量升至市首位,在全省名列前茅。该县以107、322国道沿线和环衡阳市近郊乡镇为重点的年出栏180万头、外销150万头优质商品瘦肉型猪优势产业带已基本形成,全县无公害生猪标准化生产覆盖率达90%以上。2008年,该县落实生猪奖励措施的做法得到财政部的充分肯定,其典型经验被省财政厅在全省推介。如何充分发挥中央财政的奖励政策的引导作用,促进全县生猪产业的持续稳定发展的呢?该县的主要经验有五:从高处着眼,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确保生猪外销大县奖励资金的顺利实施,在奖励资金的管理,该县成立了由县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和主管农业的副组长为副组长,“两办”联系农口工作的副职及相关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并设立专门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检查、督促等各项工作,明确县财政局为资金主管部门,畜牧水产局为项目实施主管部门。在项目实施上,实行县发改局、县财政局、畜牧水产局三家联合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并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监察局、审计局等监督部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从明处着手,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层层召开会议,及时部署相关工作。为确保奖励政策的全面落实,每年的生猪外销大县奖励资金下达后,该县都要组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领导小组会议等,对奖励政策的落实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并组织召开由乡镇长、财政所长、动物防疫站站长及县领导小组成员参加的动员大会、专题部署相关工作。全县会议后,各乡镇也要迅速组织召开乡镇、村、组干部会议,进行层层发动;二是多渠道宣传国家奖励政策。每年,该县都要通过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和出动宣传车、悬挂横幅、张贴标准等多种形式在全县广泛宣传生猪生产扶持政策,各乡镇以联村国家干部带队、组织、财政、动物防疫部门工作人员,深入村组、农户宣传国家奖励政策,做到家喻户晓。从实际出发,制定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该县作为养猪大县,规模养殖已是主要生产方式,全县年出栏肉猪500头以上的规模户已达750多户,常年存栏肉猪300头以上的大户有500多户。如何充分发挥奖励资金效能,做到既不撒胡椒面,又让广大养猪农户充分享受到奖励政策带来的实惠?该县根据财政部(财建[2007]422号)和省财政厅(湘财建[2007]53号)文件精神,及时进行了认真研究,制定了切合实际的《衡南县生猪规模养殖奖励资金发放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申请使用奖励资金的养殖户必须同时具备三个基本条件,即:①常年存栏肉猪300头以上且集中饲养;②实行自繁自养,存栏能繁母猪在30头以上;③生猪栏舍面积在1000m2以上。2008年增加了环境评价指标,2009年又将存栏能繁母猪调整为经产母猪,增加了环境评价和健康养殖考核权重,要求更加严格。对奖励资金设立财政专户,实行“财政—银行—养殖户”封闭运行模式,并严格规定了11道资金拨付程序,确保公平、公正。从严掌握,规范奖励资金的考核、审批和拨付。一是严格养殖户的考核。奖励资金拨付前,由县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县畜牧、财政、监察等部门人员参加的考核组,对所有申请奖励资金的养殖户进行逐个严格考核,乡镇主管畜牧工作的负责人、财政所长、动物防疫站站长自始至终参与本乡镇的考核,对养殖户的考核登记表由户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