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pdf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PDF 页数:6 大小:109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pdf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pdf

预览

在线预览结束,喜欢就下载吧,查找使用更方便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文件沪昆湘计财〔2011〕23号关于印发《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沪昆客专湖南段各参建单位:为加强发票审核管理,促进依法合规使用发票,防范不规范使用发票给企业带来风险,维护企业健康经营秩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沪昆客专湖南段实际,制定了《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暂行)》。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二〇一一年五月六日—1—沪昆铁路客运专线湖南有限责任公司发票管理办法(暂行)第一条为加强发票审核管理,促进依法合规使用发票,防范不规范使用发票给企业带来的风险,维护企业健康的经营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单位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所接收的收付款证明,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是会计核算的原始依据,也是审计机关、税务机关执法检查的重要依据。第三条各单位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必须按规定向收款方取得合规发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收不符合规定的发票。第四条依法成立的、符合免税条件的行政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出具的财务收款凭证,以及境外经营活动取得的合法凭证视同发票。第五条以下事项不需要正式发票即可税前列支:工资、奖金;社保费用;工会经费;单位内部发生的职工福利费,不含以实物资产发生的费用;银行借款利息支出;经税务机关审核批准的财产损失;支付违约金;罚款支出;支付农民的农作物损坏补偿;自建、接受捐赠固定资产计提折旧;支付给境外企业在境外提供的劳—2—务费用;国家规定的其他允许无发票即可税前扣除项目。第六条下列行为属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一)应取得而未取得发票;(二)取得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三)取得发票时,要求开票方或自行变更品名、金额或增值税税额;(四)自行填开发票入账;(五)其他未按规定取得发票的行为。第七条不得以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作为列账依据。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主要包括:(一)应经而未经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二)填写项目不齐全,字迹不清楚的发票;(三)内容不真实的发票;(四)没有加盖财务印章或发票专用章的发票;(五)伪造、作废以及其他不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发票。第八条不得以假发票作为列账依据。假发票主要表现形式:(一)假票假开。在无真实经济业务的情况下使用假发票列账,假发票所列支经济事项与实际经济业务不符,或假发票所列示的经济业务并不存在。(二)真票假开。发票是合规发票,但发票开具单位、金额等与实际经济业务不一致。—3—(三)假票真开。列账票据是假的,但有真实经济业务。第九条不得以白条作为列账依据。白条是指用以代替合法票据的不合法便条、白头单据和自制收据。第十条各部门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时,相关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必须主动向收款方索要正式发票,并对发票的真实性进行初验。财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发票审核验证人员。具体业务经办部门与财务部门都要履行对发票的审核验证义务。第十一条经办人员办理报销业务时,财务部门要对发票进行审核和复验,不符合规定的发票,财务部门不得接收和付款。第十二条财务部门要通过税务热线、税务网站等多种形式对发票真伪进行辨认,对于单张面额超过5,000元(含)的发票必须逐张进行验证,验证无误后方可付款,确实无法自行验证的,送交税务机关进行验证。第十三条工程项目除了对单张面额超过5,000元(含)的发票进行逐张验证外,还必须对单张面额超过50,000元(含)的发票造册登记,以备检查。登记内容主要包括:具体经济业务事项、对方单位、业务经办部门和经办人、开票时间、开票税务机关、验证时间及方式等。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严把发票入账审核关,抵制违规发票。单位领导不得以任何理由强令、指使财务部门、财务人员接收不合规发票,并利用不合规发票进行账务处理。—4—第十五条各单位要把发票审核管理工作落实情况纳入日常财务审计监督工作内容。对发票审核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合规发票较多、金额较大的单位要进行批评教育,责令其进行整改;对因使用不合规发票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要追究直接责任人和单位领导的相关责任。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