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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及教学指导意见(试行)菏泽市牡丹区教研室根据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义务教育课程设置实验方案》、《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深化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意见》和《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等文件精神,结合牡丹区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实际,制定本指导意见。指导思想义务教育阶段课程设置和教学以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为指导,以《课程方案》及各科课程标准为依据,以提高学生的全面素质为宗旨,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以促进教学方式和学习方式的变革,努力满足每个学生终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的培养目标,认真规范课程教学行为,积极实施素质教育,推进教育教学创新,提高全区教育教学质量。二、课程设置(一)国家课程根据教育部“整体设置九年一贯的义务教育课程”的要求,小学阶段以综合课程为主,小学低年级开设品德与生活、语文、数学、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小学高年级开设品德与社会、语文、数学、科学、英语、综合实践活动、体育、音乐、美术等课程。初中阶段设置分科与综合相结合的课程,主要包括思想品德、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音乐、美术以及综合实践活动。积极倡导各地选择综合课程。学校应努力创造条件开设选修课程。在义务教育阶段教学中要加强写字教学。中小学设置综合实践活动并作为必修课程,其内容主要包括:信息技术教育、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与社会实践以及劳动与技术教育。强调学生通过实践,增强探究和创新意识,学习科学研究的方法,发展综合运用知识的能力。增进学校与社会的密切联系,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在课程的实施过程中,加强信息技术教育,培养学生利用信息技术的意识和能力。(二)地方课程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将安全教育、环境教育、传统文化、人生规划等内容作为必修课列入地方课程,并分年级统一安排课时。(三)学校课程学校根据《山东省义务教育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设置指导意见》有关规定,因地制宜,自主开发和实施学校课程,形成学校特色。三、课程实施与教学的要求(一)认真落实国家课程方案。中小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课程方案和省定课程计划组织教育教学,开全课程,开足课时。任何地方和单位都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二)依据课程标准组织教学,全面落实课程目标。学校要严格按照各学科课程标准组织教学,不得随意增加难度和降低要求。教师要认真学习、深入研究课程标准,准确把握课程的性质、基本理念和设计思路,明确课程对教学实施提出的要求,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三)加强音体美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开设。学校要创造条件,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措施,保障体育、艺术课和体育、艺术活动落到实处。要端正对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认识,开展好以“课题研究”为载体的研究性学习活动,小学生通过小观察、小展览、小制作、小报告和小论文等形式开展探究学习,中学生每学期应完成一个课题的研究性学习并形成研究报告。要加强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活动的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要有2处固定实践基地和若干处非固定实践基地,学生(三年级以上)参与项目生均达到2项以上。要通过学农、学工和劳动实践等活动开展劳动和劳动技术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一定的劳动技能和尊重劳动的良好风气。(四)提高教学效率和质量。学校要在落实好教学常规的基础上,加强教育教学规律和学习规律的研究,以教育科研指导和优化教学活动。要切实转变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学生的学习方式,认真研究自主、合作、探究学习的组织实施策略和方法,积极采取有效教学措施,借鉴融合各派教学理论,与同伴、专家开展合作研究,不断探索提高教学效率的途径,切实实现减负增效。(五)尊重学生差异,为每一位学生的发展奠定不同基础。一方面要努力提升所有学生的共同基础,同时要承认、尊重学生发展存在的差异性和独特性,尽可能挖掘每个学生的潜能,发挥每个学生的特长,让每个学生获得全面而富有个性的发展。(六)转变教师角色,建立民主平等的新型师生关系。教师要成为学生知识建构的促进者,创造性思维的启迪者,学习活动的组织者、引导者和合作者。教学中要促进师生平等交流与对话,启发学生主动参与教学过程。师生之间要互尊互信、理解宽容,实现教学相长。(七)改进教学手段,逐步实现教学形式、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的多样化和现代化。教师要努力掌握并熟练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积极推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有机整合;要了解各种教学媒体和手段的特点,根据具体的教学任务,选择合适的教学组织形式和教学媒体,提高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四、考试与评价(一)课程设置与教学内容安排是考试与评价的基础。本课程设置与教学意见安排依据国家《课程方案》与各学科课程标准编制,是对义务教育阶段教学工作管理与评价的基础和依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