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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性服务业医疗卫生服务贸易专业服务第一节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基本内容(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特点(三)医疗服务贸易主要方式2.境外消费(consumptionabroad):指服务的提供者在某一成员领土内向来自另一成员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其特点是消费者到境外去享受由境外护理服务提供者提供的服务。如日本老年人到西班牙接受养老保健护理服务。3.商业存在(commercialpresence):指某一成员的服务提供者在另一成员领土内设立商业机构或专业机构,为后者领土内的消费者提供服务。如印度到欧美国家开设医疗机构,为欧美国家老人提供医疗服务。4.自然人流动(presenceofnaturalpersons):指一成员国的服务提供者以自然人身份进入另一成员的领土内提供服务。如菲律宾护士到美国,为美国人提供护理服务。目前,就服务贸易整体而言,跨境交付以及境外消费的开放程度较高;商业存在以及自然人流动服务方式的开放程度较低;且比较而言,发达国家会员普遍承诺程度较高。但全球而言,基于专业服务具有知识密集的特色,因此透过通讯网络提供咨询及顾问服务(跨境交付)是未来趋势;在医疗产业方面,由于涉及对人身的直接服务,所以利用该方式提供服务的人仍较难大幅增长即使在发达国家,医疗产业也面临着异常保守的态度。另外,医疗服务贸易的四种方式仅仅是原则上彼此独立;实际上,若服务贸易采用一种以上方式时,只有在各有关服务方式皆获承诺的情况下,这一贸易的开放承诺才受到保障。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主要对象及范围(二)医疗卫生服务贸易的业务范围1、治病2、体检3、计划免疫4、其他第二节公共卫生服务政策二、基本医疗保障政策从国外看,医疗保险模式大致分为以下四种:(一)全民医疗保险模式(加拿大、英国)特点:政府直接建立医疗保险事业,并将税收的一部分拨给公立医院,由医院直接向居民提供免费(或收费)服务。加拿大——国家立法、中央和地方出资、省级管理英国——是典型的全民医疗保险制度,主要由国家提供,通过税收提供免费服务。(二)社会医疗保险模式(德国、日本、韩国、荷兰等)特点:社会健康保险体系与商业健康保险体系共存,医疗保险基金社会统筹、互助共济,主要由雇主和雇员缴纳,政府酌情补贴。(三)商业医疗保险模式(美国等)美国的社会医疗保险由三大部分组成:在职人员(雇员)——私营保险公司经营老年人医疗健康保险——联邦政府保险局管理实施贫困人口的医疗救助——联邦政府卫生局管理实施(四)储蓄医疗保险模式(新加坡等)实施全民保健储蓄计划什么是“五险一金”?杭州市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个人8%;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1.5%,个人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个人1%;工伤保险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它的工伤费率;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0.8%,个人不交钱。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没有这个,所以非工作所在地户口的最多只有“四险一金”。具体承诺2.国民待遇限制。跨境交付,没有限制;境外消费,没有限制;商业存在,合资医院和诊所的大多数医生和医务人员应具有中国国籍;自然人流动,除水平承诺中内容外,不作承诺。有关国民待遇的水平承诺,主要是在视听服务、空运服务、医疗服务方面,对于目前给予国内服务提供者的补贴,不作承诺,即政府对中外合资医疗机构不予补贴。事实上,相较于其它领域,各国的医疗执业体系是个较为封闭的领域,以发达国家为例,加入WTO的发达国家会员对专业服务自由化虽有较高意愿,但在人命关天的医疗方面,仍未敢掉以轻心,因此,在诸多有关专业服务的国际或区域协议中,鲜见医疗服务开放。中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现状3、商业存在方面,在我国设立外资医疗机构的具体操作法律是2000年5月15日卫生部颁布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目前只允许成立合资的医疗机构,不允许成立外资独资医疗机构。截至2006年9月,我国累计共批准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医疗机构98家,实际投资约7亿美元。其中,新加坡在中国投资的医疗机构l3家,实际投资约0.9亿美元。4、自然人流动方面,国内医疗机构与国外医疗机构的技术交流比较活跃。据北京、上海两市卫生局2001年统计资料显示,外国医师来华学术交流共计722人次,短期行医181人次。此外,目前我国已派出中医临床医师2000余人,他们在境外提供的门诊服务每年达700万人次。中国医疗服务对外开放的特点在经营规模上,这类机构以不设床位的诊所或医疗机构居多,约占一半以上;总投资额不高,规模不大;在服务内容上,综合医院较少;在地区分布上,大多集中于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合作对象集中;合作年限多为10至20年。医疗服务贸易国内立法现状及完善另外,该“通知”属于国务院部委创制的规章以外的规范性文件,效力等级过低,不利于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