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新修订特殊教育课程纲要.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33 大小:365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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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綱特殊教育課程的過去身心障礙教育課程特殊教育課程教材教法實施辦法(88.6.29)第二條各級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辦理資賦優異教育,應依據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所定各該級學校課程標準,並考量學生個別差異,設計適合其需要之課程實施之。身心障礙教育課程綱要,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訂定,並定期檢討修正,以為實施身心障礙教育之依據。未訂定前項課程綱要之身心障礙教育階段或類別,由中央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視其實際需要定之。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肢體障礙類課程綱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學前教育階段視覺障礙類課程綱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聽覺障礙類課程綱要特殊教育學校(班)國民教育階段智能障礙類課程綱要過去課綱的問題第2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應設計適合之課程、教材、教法及評量方式,融入特殊教育學生(以下簡稱學生)個別化教育計畫或個別輔導計畫實施。特殊教育課程大綱,由中央主管機關視需要訂定,並定期檢討修正。第3條身心障礙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業學習外,包括生活管理、自我效能、社會技巧、情緒管理、學習策略、職業教育、輔助科技應用、動作機能訓練、溝通訓練、定向行動及點字等特殊教育課程。資賦優異教育之適性課程,除學生專長領域之加深、加廣或加速學習外,應加強培養批判思考、創造思考、問題解決、獨立研究及領導等能力。第4條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實施特殊教育課程,應依學生之個別需求,彈性調整課程及學習時數,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通過後為之。前項課程之調整,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資優與身障合一:特殊教育課程大綱以學生需求為考量而非障礙和安置類型強調在學業學習外加入特殊教育需求課程經學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議進行調整明確指出課調整方式:包括學習內容、歷程、環境及評量方式。“特殊教育課程暫行大綱”?從100年8月起實施課程調整課程綱要發展理念因應融合教育需求與普通教育接軌之需求,並以普通教育課程為特殊需求學生設計課程之首要考量。設計符合特殊需求學生所需之補救或功能性課程,以落實能力本位、學校本位及社區本位課程之實施。重視課程與教材的鬆綁,以加深、加廣、重整、簡化、減量、分解或替代等方式彈性調整九年一貫能力指標,以規劃及調整課程。強化學生之個別化教育計畫(IEP)的功能,將課程與IEP做一結合,以充分發揮行政與教學規劃與執行督導之功能。資賦優異學生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一、認知功能無缺損學生包括僅具有感官或肢體障礙之學生(智力未受損)。安置普通學校並接受資源班之直接或間接服務。課程與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惟需依個別需求,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課程調整與補救教學、學習優異領域之充實教學,以及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與支援服務等協助,並依IEP彈性開設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二、認知功能輕度缺損學生包括認知功能輕度缺損之智能障礙、學習障礙學生、情緒障礙學生及中高功能之自閉症學生。安置普通學校並接受資源班之直接或間接服務,或在各特殊教育學校內就讀。課程應與普通班學生相同為原則,惟需依個別需求,提供其學習困難領域之抽離或外加式之補救教學,以及學習輔具、環境與評量調整、及支援服務等協助,並依IEP將彈性學習節數作為特殊需求領域課程之節數。三、認知功能嚴重缺損學生包括低功能自閉症、中重度智能障礙或中重度智能障礙伴隨有感官、肢體或情緒等其他障礙之多重障礙學生。可能安置於普通學校特教班或個特殊教育學校中。課程應參照普通教育課程之規劃,惟需依個別需求,提供其所需之學習輔具、環境調整與支援服務等協助,並依學校特性及IEP,彈性調整八大學習領域之課程內容,或增減學習領域及節數。7+1領域:「特殊需求」、語文、健康與體育、社會、藝術與人文、自然與生活科技、數學與綜合活動七大領域,共計八大學習領域。特殊需求領域之學習內涵可包含「職業教育」、「學習策略」、「生活管理」、「社會技巧」、「定向行動」、「點字」、「溝通訓練」、「動作機能訓練」、「輔助科技應用」、「領導才能」、「創造力」、「情意課程」等科目。學習領域為學生學習之主要內容,而非學科名稱,除必修課程外,各學習領域,得依學生性向、社區需求及學校發展特色,彈性提供選修課程。學習領域之實施,應掌握統整之精神,並視學習內容之性質,實施協同與合作教學,特教班之七大領域課程,以及資源班以抽離方式進行之語文、數學、社會、自然與生活科技等領域之課程,仍應在原七大領域之時數內調整,且不屬於特殊需求課程。各校得視特殊需求學生之身心需求,依據個別化教育計畫(IEP)與教育部編訂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暨能力指標」,採用「外加」課程之方式,開設符合學生學習之特殊需求領域課程。學習領域與節數本國民教育階段特殊教育課程應根據特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