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5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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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5篇)范文为教学中作为模范的文章,也常常用来指写作的模板。常常用于文秘写作的参考,也可以作为演讲材料编写前的参考。那么我们该如何写一篇较为完美的范文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范文,欢迎大家分享阅读。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篇一【发布单位】【发布文号】【发布日期】【生效日期】【效力】【备注】项目名称: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审批书)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转基因生物的安全评价及安全等级.转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转基因生物的安全分析内容及检测情况.申请单位的相关资格法律依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2002年农业部令第8号颁布,2004年农业部令第38号修订)(1、动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2、植物用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3、其他转基因微生物安全评价4、转基因动物安全评价5、转基因植物安全评价)办事条件:需报送以下材料(一式10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等级及确定安全等级的依据.实验分析、中间试验阶段之外的,还需报送农业部委托的农业转基因生物技术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相应的安全分析内容、安全管理和防范措施说明.上一试验阶段的试验总结报告办理程序:.材料受理。农业部行政审批综合办公室受理申报单位报送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申报书及其相关材料,并进行初审。.专家评审。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国家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委员会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办理批件。农业部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评审结果提出审批方案,报经部长审批后办理批件。承诺时限:常年受理,每年2次评审,截止日期分别为3月31日和9月30日,在受理截止日期后6个月内完成安全评价,安全评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复收费标准:环境释放:25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800元/次)生产性试验:3000元/次(教学、科研单位1000元/次).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同意收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费和检测费的复函(财综[2002]64号).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收费标准的通知(计价格[2003]131号)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管理办法篇二湖北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加强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保障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根据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本省境内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的分析,试验、生产、加工、经营和进出口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食品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依法对转基因食品的卫生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保障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必需的资金,并纳入本级年度财政预算。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规范档案。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维护人体健康和动植物、微生物安全,保护生态环境的义务,有权对违反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第七条从事农业转基因生物分析与试验的单位,应当成立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领导小组。安全领导小组每年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农业转基因生物分析与试验的内容及进展情况,并接受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和监督。第八条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一般应当经过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三个阶段。中间试验、环境释放和生产性试验的规模、时间和范围,按照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第九条农业转基因生物试验需要从上一试验阶段转入下一试验阶段的,试验单位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审查申请,审查合格后,报经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转入下一试验阶段。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提供完整材料。第十条从事农业转基因试验的单位在生产性试验结束后,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审查。审查合格后,可向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试验单位提出前款申请,应当按照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提供完整材料。第十一条生产农业转基因植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应当向省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生产。提出申请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取得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证书和生产许可证;(二)通过省级品种审定;(三)在指定的区域按确定的规模种植或者养殖;(四)有相应的安全管理、防范措施;(五)法律、行政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