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办事处则是在蒙特娄.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29 大小:2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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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造一個21世紀全球化的社會環境,不僅要改革社會經濟體系,也須瞭解國際環境制度,這樣才能達到社會的生態平衡。一個城鎮的發展迅速,它也必須受到數百個條約規範,這些規範條約,是避免人類恣意的開發與建設。而在環境規範條約中,分為國際條約與個別行動計畫。在1998年國際環境公約裡,有將近230個,且從1972年在斯德哥爾摩舉辦的第一次聯合國環境會議以來,環保問題已經被聯合國列為最重要的國際議題。有3/4的公約數量(230),是從此開始簽署生效的。而這次會議的主題,包含了大氣層污染、海洋污染、瀕臨絕種動物、有害廢棄貿易與其他一些重要的環境議題。國際社會透過聯合國組織,以環境國際保護為要,包括了聯合國協助簽訂有關環境的條約,例如:近來已經協助減少百分之六十來自船舶的石油污染,也抑制了在北美和歐洲跨國界的污染,並且停止在工業國家生產會破壞臭氧層的瓦斯。聯合國組織已經居間協調簽訂超過170個環境條約和公約。在1992年聯合國環境和發展會議(地球高峰會),成立了“二十一世紀議程”,以作為提供一個有關環保發展的全面性藍圖,“二十一世紀議程”也已成為許多國家計畫和地方發展的基礎。1997年的檢討認為需要建立更強的行動,焦點應優先集中在:水、雨林、全球暖化和技術的轉換上。表9-1.1920-98之間的國際環境條約國際環境條約四.聯合國海洋法公約(UNCLOS)簽署:1982年12月10日一、規範有關海洋環境的保護。二、對人類和生物資源有害、對海洋活動產生障礙,以及污染海洋的物質,其劃分成六類(陸地起因、海底活動、深海底活動、棄、船舶、大氣),針對每一種污染成因也均有制約的規定。五.蒙特婁議定書簽署:1987年9月生效:1989年1月一、管制氟氯碳化物(CFCs)排放量,明訂CFCs及海龍(Halon)的削減時程。二、1994年1月全面禁止生產海龍。三、1996年1月1日起,除了部份開發中國家外,全面禁用CFCs。四、成立多邊信託基金,援助發展中國家進行技術轉移。六.巴塞爾公約簽署:1989年3月;生效:1992年一、禁止有害廢棄物越境之移動及規範本國內處理之原則。二、越境移動時必須事前通報。三、如有違法的越境移動,則將廢棄物送回原產生國。四、為了協助開發中國家發展相關技術,特別設立基金會。七.氣候變化綱要公約簽署:1992年6月(地球高峰會議);生效:1994年3月21日一、抑制溫室氣體排放。二、公約強調對應氣候變遷是世界各國責任,但因各國發展狀況不同,容許各國負有不同的責任。八.生物多樣性公約(CBD)簽署:1992年6月(地球高峰會議);生效:1993年12月29日一、確保生物多樣性的保育與其成分的永續利用,透過適當的基金,公平合理分配基因資源使用所獲得的利益,其包括基因資源取得的管道及相關科技的移轉。二、各締約國應配合其特殊國情與能力,整合相關部門的策略、計畫及方案以達生物多樣性保育及永續利用。三、恢復與重建瀕臨絕滅的物種,採行措施以保護區域內的多樣性生物資源。九.沙漠化公約在全球高峰會議中呼籲通過的「聯合國防治沙漠化公約」,主要是防止全球旱地和半旱地的增加,以避免影響生計和糧食供應。十、魚類和海洋資源在1995年地球高峰會之後,國際社會達成一項關於公海高度迴遊魚類的協定,該協定主要在防止過度捕撈漁類資源,並減少爭奪漁類資源的爭端,避免漁場之枯竭。十一.鹿特丹公約(PIC)簽署:1998年9月一、要求包括殺蟲劑等有害化學物品出口前,進口國應獲得預先通報且同意。二、締約國於其他國際貿易或環境保護協定中相關化學品之義務,不受本公約的約束。十二、京都議定書6.排放交易制度:另行訂定。7.成立「綠色發展融資機制」提供經援協助減量。8.罰則:將另行訂定。9.生效期:1998.3.16~1999.3.15為議定書公開簽署期間。獲國內法定程序通過之附件一國家二氧化碳排放量須佔所有附件一國家1990年總排放量55%以上,且批准國家達55國以上後90日議定書始生效。10.減量目標不同因各國情況而異。六種溫室氣體中,CO2、CH4、N2O管制基準年為1990年,而HFCs、PFCs與SF6為1995年。(第3.7、3.8條)碳排放權交易制度:允許議定書簽約國彼此間可以進行排放交易。(第6及16bis條)森林吸收溫室氣體之功能應予以考量,即1990年以後所進行之植林、再植林及森林採伐之二氧化碳吸收或排放之淨值,可包涵於削減量之內。(第3.3及5條)成立「清潔發展機制」:由工業國對開發中國家進行技術及財務協助其溫室氣體減量計畫,所減之數量由雙方分享。(第12條)。簽署:1998年3月16日起至1999年3月15日止,在紐約聯合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