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最新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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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最新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最新文档,欢迎下载)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指导手册概述什么是社会单位“四个能力”社会单位“四个能力”是指检查和整改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期火灾能力、组织引导人员疏散逃生能力和自我宣传教育培训能力。“四个能力”建设的背景为切实规范社会单位的消防管理,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增强员工消防安全素质,提高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防控火灾的能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2021年4月,公安部消防局结合近年来社会单位防火防控形势,制定出台了《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实施》,其中明确规定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四个能力”建设的重大意义通过开展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使社会单位各级人员有效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做到能够在发生火灾前发现并整改火灾隐患,发生火灾能够处置有效控制,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能够有效疏散被困人员,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社会单位人员能够全面掌握消防安全知识,确保单位的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力争通过三年努力,使喀什市消防工作社会化水平明显提升,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检查整改火灾隐患什么是火灾隐患火灾隐患是指可能引发火灾事故或造成火场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消防违法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确定为火灾隐患:影响人员安全疏散或者灭火救援行动,不能立即整改的;消防设施未按照国家及技术标准配置或为保持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擅自改变防火分区,占用防火间距,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在人员密集场所违反消防安全规定,使用、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不能立即改正的;不符合消防安全布局要求,影响公共安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全、使用及其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维护保养、检测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的;其他可能增加火灾是指危险性或者危害性的情形;上述情形严重,可能导致重大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失,应当确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火灾隐患的分类火灾隐患一般分为动态火灾隐患和静态火灾隐患。动态火灾隐患一般是指由于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落实而形成的隐患,此类隐患随时可能出现但可以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主要表现在单位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差、不能保证完好有效、违章用火用电、占用堵塞锁闭消防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使用或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等。静态火灾隐患一般是指硬件设施不达标而形成的隐患是静态的,这类隐患数量相对稳定,但长期以来存在、整改难度大,主要表现在消防设施未按国家技术标准配置、建筑耐火等级、建筑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等未达到国家消防规范的标准、采用可燃材料进行装修等。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社会单位应实行逐级防火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并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社会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应对本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个月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社会单位设部门负责人应对本部门落实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等情况,每个周至少开展一次防火检查;员工班前、班后进行本岗位防火检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社会单位及其内设部门组织开展防火检查应包含以下内容:(1)灭火器材配置及完好情况,室内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情况;(2)消防设施运行、记录情况;(3)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4)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5)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置及完好情况;(6)电气线路是否破损、老化、链接松动,有无私拉乱接电线、违章使用电器等违章用电情况;(7)有无违章用火情况;(8)消防控制室、消防值班室、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在位情况;(9)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储存、销售单位、场所的工艺装置、紧急事故处理设施是否完好有效,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措施落实情况;(10)其他消防安全情况。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其他单位应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每日至少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公众聚集场所在营业期间的防火巡查至少每2小时一次,营业结束后应当对营业现场进行检查,消除遗留火种;公众聚集场所、医院、养老院、寄宿制的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夜间防火巡查应不少于两次。社会单位开展防火巡查应包含下列内容:(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堵塞、锁闭情况;(3)消防器材、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情况;(4)重点部位人员在岗在位情况;(5)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