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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废物管理要点内容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容器不规范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常见问题医疗废物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监管工作的意见(2011)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废物管理工作的通知(2013)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卫办医函〔2004〕338号)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05-292号(2005)卫生部关于产妇分娩后胎盘处理问题的批复(2005)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院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2010)《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4〕21号)医疗废物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卫生机构收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感染性)▲病理性废物(感染性)▲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感染性废物:携带的病原微生物具有引发感染性疾病传播危险的医疗废物。包括:②实验室产生的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后,再按照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③需要用双层黄色废物袋的:A、特殊感染(朊毒体、气性坏疽及不明原因感染)患者的医疗废物;B、有溢出可能的感染性废物(如未加盖血液标本、输血袋、引流袋等)。C、隔离传染病人的医疗废物。D、包装物或容器外表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和增加一层包装。注:输血袋应单独收集于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内,送血库清点登记后作为医疗废物处理。其他实验室的血液、血清、分泌物等标本;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作为感染性废物放入黄色垃圾袋其他实验室的体液标本(如胸腹水、脑脊液、尿液)直接排入污水处理系统专用标签扎口套专用黄色垃圾袋黄色带盖垃圾桶桶上贴医用垃圾标识损伤性废物:能够刺伤或者割伤人体的废弃的医用锐器。1、医用针头、缝合针。2、各类医用锐器,包括:解剖刀、手术刀、备皮刀、手术锯等。3、载玻片、玻璃试管、玻璃安瓿等。有可能具有感染性病理性废物:诊疗过程中产生的人体废弃物和医学实验动物尸体等。包括:手术及其他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医学实验动物的组织、尸体病理切片后废弃的人体组织、病理腊块传染病、疑似传染病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产妇的胎盘;正常产妇放弃的胎盘。黄色带盖垃圾桶套专用黄色垃圾袋专用标签扎口桶上贴医用垃圾标识药物性废物: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1、废弃的一般性药品,如:抗生素、非处方类药品等。2、废弃的细胞毒性药物和遗传毒性药物,包括:致癌性药物,可疑致癌性药物,免疫抑制剂。3、废弃的疫苗、血液制品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三)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四)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化学性废物:具有毒性、腐蚀性、易燃易爆性的废弃的化学物品。1、医学影像室、实验室废弃的化学试剂。2、废弃的过氧乙酸、戊二醛等化学消毒剂。3、废弃的汞血压计、汞温度计。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五)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使用后的化学试剂,如联苯胺类(DAB)、甲醛、二甲苯等。放入有警示标志的用黄色专用带盖废物桶分类存放,标签“某类化学性废物”。交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容器及警示标志医疗废物专用扎带(卡)关于明确医疗废物分类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发05-292号非黄色带盖垃圾桶套非黄色垃圾袋桶上贴可回收垃圾标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对医院输液容器处理问题的复函可回收锐器废物(玻璃安瓿)包括:不可回收的锐器废物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山东省济宁医学院附属医疗机构丢弃婴儿遗体事件的通报》(卫办医政发〔2010〕60号)指出:医疗机构必须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纳入遗体管理,依照《殡葬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妥善处置。严禁将胎儿遗体、婴儿遗体按医疗废物实施处置。《医疗机构新生儿安全管理制度(试行)》(国卫办医发〔2014〕21号)十二、对于死胎和死婴,医疗机构应当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沟通确认,并加强管理;严禁按医疗废物处理死胎、死婴。对于有传染性疾病的死胎、死婴,经医疗机构征得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同意后,产妇或其他监护人等应当在医疗文书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