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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常用裁判文书第一节一审刑事判决书第二节二审刑事判决书第三节再审刑事判决书第四节刑事裁定书第五节一审民事判决书第六节二审民事判决书第七节再审民事判决书第八节民事裁定书第九节民事调解书概念根据人民法院的审判职能,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包括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书;报告批复类文书;决定、命令文书;证票、函类文书;公告、布告类文书;通知类文书;笔录类文书等。本书主要介绍刑事、民事、行政裁判文书。裁判文书,即人民法院制作和使用的各类裁定书、判决书、调解书、决定书的总称。按照案件性质不同,裁判文书可分为刑事裁判文书;民事裁判文书;行政裁判文书。按诉讼程序的不同,裁判文书又可以分为一审的、二审的和再审的各类各种文书。裁判文书的特点:第一节一审刑事判决书概念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作用:内容和写法首部写作被告人基本情况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③因本案所受强制措施情况,应写明其被拘留、逮捕的案由和时间。被告人如因本案被收容审查过,在此期间又被限制了人身自由的,也应写明起止日期,以便折抵刑期。④被告人的住址应写户籍所在地。⑤被告人是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应写明其全称和所在地址,后写其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项,如果法定代表人或代表人是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写明其姓名和职务。如果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因此构成犯罪的,应续项写明他们为被告人。写作辩护人项时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5、案由、案件来源、审判组织和审理方式:(二)正文(2)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和证据法院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是有罪、无罪和定性判刑的主要根据,必须实事求是,根据法院文书格式的要求,写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法院认定的事实、情节和证据要详写,应写明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动机、目的、手段、行为过程、危害结果和被告人事后的态度以及涉及的人、事、物等要素,并以是否具有犯罪构成要件为重点,兼叙影响量刑轻重的情节。(叙述方法可参照起诉书犯罪事实部分的写法。)第二、如果控辩双方对事实、情节、证据有异议,应予分析否定,态度要明朗,观点要鲜明。第三、写作证据时,要引用经过查证属实的证据;引用能够互相印证,环环紧扣的证据;要写得明确具体,不能抽象笼统。如果案情简单的案件,可以集中举证分析论证;如果案情复杂的案件,可以一边叙事,一边举证,进行分析论证;一人多罪或者集团犯罪的案件,可以分项或者逐人逐罪进行举证和认定。在证据写完之后,一般用结论性的语言对所叙述的事实的证据进行总的认定,可表述为:“……(证据部分)。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足资认定属实。”2、理由。第二、写明被告人是否有从严、从宽的情节和处理决定。如被告人系主犯、累犯,就是从重处罚的条件之一,被告人是末遂犯就是从轻处罚的条件之一。写作时不要把不是法定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情节当作从严或从宽处理的事实理由。第三、概述人民检察院、自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的意见要点,明确表示哪些是予以支持的,哪些是不予采纳的。第四、援引被告人所触犯的法律条款和从严从宽处理的法律条款作为判决结果的依据。引法律条款时应注意做到:(1)罪名要和引用的法律条款相一致,要援引到外延最小的条款项;(2)对于案件定性和量刑的法律依据要全部一一列出,不得有遗漏;(3)对于符合人大常委会决定规定的案件,要先引法律条款,然后引用决定的有关条文;(4)引用法律条款的顺序是先引用定罪和确定量刑幅度的条款,后引从重、加重、从轻、减轻的法律条款,先引主刑的条款,后引附加刑的条款,数罪并罚的,要先引重罪后引轻罪,共同犯罪的案件,罪名相一致的,可集中引用,必要时逐人逐罪引用。按照法院的文书格式规定,理由部分可表述为:“本院认为,……(阐述判决事实和证据方面的理由)。依照……(法律依据)之规定,判决如下:”(三)判决结果部分。写作判决结果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方面:(4)数罪并罚的应当分别定罪量刑,然后写明实际执行刑期(包括主刑与附加刑)。如:“被告人×××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年;;犯流氓罪,判处有期徒刑××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年。”(5)共同犯罪的案件,应当以罪责的主次或应判刑罚的重轻为顺序。逐人分项引述法律依据,定罪判处。(6)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构成犯罪被判处经济处罚的,首先写明被告(单位)犯什么罪,其次写明判处罚金或没收财产的种类和数额。如果直接责任人也构成犯罪的,再续写对他们的定罪量刑决定。(三)、尾部三、制作一审判决书应注意的问题××××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一审公诉案件用)(××××)×刑初字第×号公诉机关××××人民检察院。被告人……(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和因本案所受的强制措施情况等,现在何处)。辩护人……(写明姓名、性别、工作单位和职务)。××××人民检察院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