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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佣车辆运输协议书实用文档(实用文档,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雇佣车辆运输协议书甲方:乙方:(车主)身份证号码:车辆号码:为加强对采购及送货运输车辆的管理,确保公司物资运输安全,合理有效的控制公司成本,就甲方雇佣乙方车辆运输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以下协议:甲方雇佣乙方车辆运输公司物资,运费与市场同价的情况下优先使用乙方车辆运输公司原料及成品,月保证运输次数20次.乙方必须提交运输车辆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在公司存档.包括车主户口本与身份证复印件,司机驾驶证复印件,运输车辆的行驶证件的复印件,其它公司要求提供的资料。乙方按甲方规定的时间,地点出车。按照运单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交给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乙方承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如出现此类问题,应承担赔偿义务。运输费用及结算方式:1、乙方在将货物交给收货人时,应向其索要收货凭证,作为完成运输义务的证明,持收货凭证与甲方结算。2、甲方对乙方所提交的收货凭证进行审核,在确认该凭证真实有效且货物按期运达无缺无损坏问题后付清当次运费.乙方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如发生人身、财产安全事故(任何意外及损失、车损、盗抢、交通事故、违法违章等),最终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公司对乙方运输车辆停放在工厂内不承担保管责任,属车主自愿行为,车辆如有遭遇自然灾害或丢失或人为损坏一切责任由车主自行承担,与甲方公司无关。甲方公司可义务协助调查原因。停放在厂内不能影响到工厂生产。乙方车辆空车出厂时司机必须先开车厢门进行检查确认无公司产品货物在车内方可开车,在厂门口必须接受门卫开门检查确认后方可出厂,如有发现夹带公司货物视为偷盗公司货物。以上协议要求如有补充或变更由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关此协议的争议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出现争议无法解决时可通过国家司法途径解决。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印信):甲方(委托代理人)签名:乙方(车主)签名: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集资协议书(草案)编号:集资人身份证现住址联系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并依据现代企业制度及所有参与者之意愿,为实现共同合作之愿望,特制定本协议书各条款;2。本协议书所指集资行为之所有参与者,皆须声明系自愿参加;3。本协议书系临时为组建项目机构而制定,正式投资文本待公司成立时订立;4。本协议书规定首次每人集资额度为人民币现金壹千元;5.本协议书保证所筹集之资金将由全体集资人选举之可靠人士保管;6。本协议书保证所有集资人享有同等权利;并根据全体集资人之共同决策,将尽快选定项目,进行科学有效之投资行为;7。本协议书保证所有有关项目之投资事宜,对所有集资人公开并可随时查询;8。本协议书同意集资人可以先行交付集资款之10%作为定金,并保证于指定日期前足额缴纳集资款,否则该定金不予退还;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本次集资款系股金性质,集资人将获得相应股份并享有其权利义务,故可以转让但不得要求退回;11.本次集资款之用途对所有集资人公开,所有使用方式必须及时向集资人通报,帐目可随时查询;12.如本协议书因故终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之清算条款进行清算。13。本协议书公布后十日之内,召集集资人预备会议并举行集资活动,选举执行机构安排以后工作。其余未尽事宜,由执行机构决定并报集资人全体会议备案;14.本协议书规定,在正式成立公司之前,执行机构人员不领取报酬;公司成立之后,由集资人全体会议或董事会决定;15.执行机构主要工作有:(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小组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4)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5)精心挑选切合的投资商;(6)与投资商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7)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8)协助与投资商等的谈判;(9)负责起草相关投资协议、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董事会决议等。(10)协助安排签约仪式。(11)对新公司的组织安排提供建议。16.本协议书规定,原则上执行机构不能逾越本协议书的要求,若在融资过程中,投资商或融资对象提出了与本协议书要求相违背的事项,则执行机构不能擅作主张,应征求集资人全体大会之意见,待集资人全体大会有明确决议后,再向投资方作出相应答复。17.本协议书规定,执行机构应每周就目标项目融资进展以书面向集资人全体大会进行汇报。18.本协议书规定,如合同项目在执行过程中,随着研究工作的深化,发现本项目或原定的内容,指标等确需撤销或作必要调整,修改时,必须经集资人全体大会同意.如属客观原因和不可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