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商集团职称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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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集团职称管理办法为加强职称管理,提高职称管理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为企业合理、有效、直观地选拔、任用专业技术人才,并为职工的晋升、岗位变动等提供参考依据,鼓励企业职工积极向上,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技术能力,根据二商集团关于职称管理工作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一章专业技术职务的申报、评审、聘任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专业技术人员是:具有北京市人事局和原北京市科干局颁发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人员。第二条为打破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本着“按需设岗、按岗聘任、评聘分离”的原则,根据干部岗位的设置和工作需要,本厂对专业技术人员实行择优聘任制。第三条申报程序:专业技术职务申报的程序为:个人申报、单位推荐、报组织人事部审核、提交厂部审批聘任。1.属于社会化考试的职称系列,只要符合申报条件,按北京市人事局及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的通知安排,由个人申报,自主参加社会化职称考试。合格并取得职称后,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由企业进行聘任。2.属于考评结合的职称系列,本着评聘结合的原则,如本人具备申报职务所要求的条件和技术水平、能力,能履行申报职务规定的岗位职责,并且在管理岗位工作的,经厂部同意的可以申报。经考试合格后,由企业进行聘任。3.申报政工专业职务评审的,必须从事本岗位工作。符合申报条件的,由组织人事部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具体的核定申报工作。除统一参加思想政治工作专业课考试外,部分同志还需按照报考的相关要求,参加北京市人事考试中心或北京市政工职评办公室组织的计算机、外语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4.国家统一分配的正规全日制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满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后,可根据他们专业工作的实际情况,参加专业技术职称的认定,企业可视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认定:⑴初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原则:中专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认定“员”级;大学专科毕业见习期满,再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助理”级;大学本科毕业见习期满一年后,认定“助理”级;获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2年,认定“中级”。⑵资格认定的程序:由本人填写《国家统一分配大中专院校毕业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表》,经组织人事部按有关程序考核,能胜任本岗位工作的,由组织人事部直接办理认定手续。第四条聘任的条件:1.按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办法,必须参加报考并取得任职资格的且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人员。2.在现岗位能够履行专业技术职称所对应的职责。3.本人自学,经社会化考试合格,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但未从事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人员,且不在聘任范围之内,同时不享受职称待遇,但将编入企业人才库,作为今后选拔、任用的优先条件。4.已经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个人原因岗位发生变化的,职称自行取消,企业不再聘任。第二章专业技术人员的考核及待遇第五条考核对象: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现从事管理岗位工作的且被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六条考核内容:以德、能、勤、绩为主要内容,以工作业绩考核为重点,从四个方面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将放入本人档案,作为专业技术人员晋升职务、续聘和解聘的重要依据。第七条考核的程序和办法:1.为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的素质,适应新形势的要求,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将每两年考核一次。2.被考核的专业技术人员要认真总结两年来完成工作任务、取得成绩以及接受继续教育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此内容如实填入《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表》。3.所在部门根据本人的总结与表现考核打分,并写出评语,部门正职的考核须由主管领导签字。第八条待遇:1.按照我厂现实行的日岗工资构成,对具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按技术职称的等级享受相应的职称工资。⑴高级:在各自日岗位工资标准上升四档。⑵中级:在各自日岗位工资标准上升三档。⑶初级:助理级:在各自日岗位工资标准上升二档。员级:在各自日岗位工资标准上升一档。2.为更好的鼓励大家提高素质,本着“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原则,在享受职称工资的基础上,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按职称级别享受相应的职称津贴。第三章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第九条继续教育的对象,是指企业中按照国家规定被聘任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第十条继续教育的任务,对现有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专业、层次进行各种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的教育以及相应专业知识的培训,其内容既包括更新、补充、扩展知识方面的内容,又包括提高能力方面的内容。第十一条继续教育的形式,可以采取培训班、进修班、研修班、经验交流、业务考察和有计划、有组织的自学等多种形式进行。按上级有关要求,具有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参加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专业任职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登记手册由本人登记。第四章工人技术等级第十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人技术等级,是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