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汇编-县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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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津县第二人民医院医疗核心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三级医师查房制度分级护理制度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危重患者抢救制度术前讨论制度死亡病例讨论制度查对制度医生值班、交接班制度手术分级管理制度临床用血审核制度病人知情同意告知制度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及管理制度处方书写与管理制度医患沟通制度手术安全核查制度一、首诊负责制度(一)首诊科室是病人就诊的第一个接诊科室,首诊负责制就是要求第一个接诊医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病人,而应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详细询问病史,认真检查,书写病历,作出诊断和处理。如在诊断和处理上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协助诊查。(二)经首诊医师诊查病人,如确系他科疾病,仍应在书写病历和作必要的处理后,请有关科室会诊。在未确定接受科室之前,首诊科室和首诊医师需对病人全面负责。(三)对疑难、复杂、科室间的“临界病人”,首诊科室应首先完成病历记录和体格检查,经本科上级医师或负责人复查后方可邀请有关科室会诊。(四)会诊科室的医师,必须认真诊查病人后,如不属本科疾病,应写好会诊记录和拟诊意见,介绍回原首诊科室进一步检查处理。(五)两科以上的病员,如需住院治疗,应根据病员的主要病情收住院,如有争议,由门诊负责人根据病情决定,科室不得拒收病人。凡因拒收造成的医疗差错、事故,由拒收科室和当事人承担责任。(六)凡因擅自离岗敷衍马虎,不负责任,推诿病人,相互扯皮而造成不利影响和医疗差错或事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一)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主治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主治医师查房应有相关住院医师、进修医师、实习生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新入院患者三日内必须有1次),其中一次为全科性总查房;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每日至少查房两次。对危重病员,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和记录有关情况,必要时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指导诊治病员。查房前主管医师要准备好病历、X光片、CT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的检查器材等。并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和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时要自上而下严格要求,认真负责。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明确的指示。查房的内容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重点要解决疑难病例的诊疗;审查新入院、危重病员的诊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结合查房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2.主治医师查房:要求对所管病人进行系统查房。对新入院、危重、诊断未明、疗效不佳的病员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护士和病员反映的意见;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疗效;决定出院、转院问题并向科主任汇报。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危重、疑难、待诊断、新入院、手术后的病员,同时巡视一般病员;检查各项辅助检查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诊疗的初步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主动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了解病员思想动态,发现不安全因素时要及时向科主任和主管部门报告。三、分级护理制度患者的护理级别由责任护士根据患者生活自理能力首提,经护士长确认,主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动态协商调整,最后开出护理级别医嘱,分特级、一级、二级、三级护理共4个级别,在住院患者一览表上采用不同颜色标识,特级和一级护理用红色,二级护理用黄色,三级护理可不做标识,床头牌上显示相应的护理级别。分级护理依据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1.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①病情危重,随时可能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②重症监护患者;③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④严重创伤或大面积烧伤的患者;⑤用呼吸机辅助呼吸,并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⑥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并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⑦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2.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①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②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③生活完全不能自理且病情不稳定的患者;④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3.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①病情稳定,仍需卧床的患者;②生活部分自理的患者。4.具备以下情况之一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三级护理:①生活完全自理且病情稳定的患者;②生活完全自理且处于康复期的患者分级护理工作规范和标准责任护士应当遵守临床护理技术规范和疾病护理常规,并根据患者的护理级别和医师制定的诊疗计划,按照护理程序开展护理工作,在工作中应当关心和爱护患者,发现患者病情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