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
上传人:qw****27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DOC 页数:11 大小:39KB 金币:15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5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西南财经大学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保障和推进学校各项事业的发展,建立适应公共财政要求和学校特点的资产管理体制,根据财政部《中央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8】13号)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各级各类资产的管理。第三条学校的国有资产是指学校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学校的国有(公共)财产。包括国家拨给学校的资产,按照国家政策规定运用学校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依法律确认为学校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第四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的原则,逐步推行实物费用定额制度,促进事业资产整合与共享共用,实现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紧密统一;应当坚持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应当坚持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实物管理与价值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第五条学校国有资产实行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学校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第六条学校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学校和资产管理职能部门与校内各单位之间两级管理责任制,按资产的不同形态和分类,对国有资产实施归口管理。第二章管理机构及其职责第七条学校设立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领导全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第八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主任由校长兼任,副主任由分管资产的副校长兼任,委员由教师代表、各类专家和下列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兼任: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基建处、后勤服务总公司等。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处理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第九条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根据国家关于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组织拟订、修改和审议学校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报校务会审定并组织实施。(二)统筹学校资产管理工作。根据相应的法规制度和上级专项检查的要求负责组建招投标委员会、住房管理委员会、资产清查领导小组和其他资产类专项检查小组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工作;负责对校办企业和校内单位委派理事、会计等事项;负责统一组织协调学校资产规划、资源综合利用与管理,对资产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议案报校务会审定。(三)研究制定学校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的费用标准,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的收支预算、审议学校年度流动性资产收支计划、物资设备购置计划、房屋及大宗设备维修更新改造计划、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对外投资出租出借项目收支计划以及无形资产和募集资金收支计划等,报校务会及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并负责检查计划执行情况。(四)组织协调学校国有资产的产权登记、产权界定和纠纷的处理;组织学校资产评估、资产清查和对长期闲置、低效运转、超标配置资产的调剂工作,优化国有资产配置,推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五)审核校内各单位利用国有资产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报校务会审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备案;负责学校企业改制工作中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按规定权限审核或审批有关资产购置、处置事项。(六)建立完善的学校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负责组织协调学校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的动态管理以及国有资产信息资料统计上报工作。(七)建立保障学校资产安全完整和有效使用的绩效管理体系,督促各单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收益。(八)其他资产管理的事项。第十条学校资产管理职能部门(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校长办公室、基建处、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等)代表学校分别对不同形态的资产进行归口管理。其主要职责是:(一)国有资产管理处: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和学校固定资产的综合管理。(二)财务处:负责学校货币性资金等流动资产及财务等的综合管理。(三)校办产业管理办公室:负责学校对外投资等经营性资产及企业改制等的综合管理。(四)校长办公室:负责学校校名、校誉、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无形资产的综合管理。(五)基建处:负责学校基本建设投资及土地房屋建筑物产权登记、大宗维修改造等的综合管理。(六)光华校区管理办公室:负责光华校区资源利用与综合管理。第十一条加强和完善学校在“二级管理,三级架构”体制下的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制,校内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对本单位占有使用的各项资产和利用国有资产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承担管理责任,具体职责是:(一)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制度,针对本单位资产管理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资产管理办法和监督检查办法等实施细则,报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批准执行。(二)按照本单位事业发展计划和学校预算管理要求,编制年度资产收支预算和物资设备购置计划,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