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1--2--3--4--5-1.學雜費:前學期學分費不得申貸2.實習費3.住宿費:如為校外住宿,以該校最高收費標準4.書籍費:高中1,000元,專科以上3,000元5.學生團體保險費(舊稱:平安保險費)6.海外研修費:每生每年以四十四萬元為上限(學海飛颺或學海惜珠之獲獎學生,由學校開立證明書或逕予加計於繳費單)7.生活費:(A)當年度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以四萬元為上限(B)中低收入戶學生,每學期以二萬元為上限8.音樂指導費:限為音樂系學生~用心對待每一個學生~線上申貸“想省錢嗎”臺灣銀行推廣「線上申貸就學貸款」線上申貸好康-9-A類:家庭年收入為新台幣114萬元以下或其他特殊情況經學校認定有貸款必要者—優惠期間之利息由各該主管機關全額負擔。B類:家庭年收入為新台幣114萬元至120萬元者—由各該主管機關及學生各負擔半額(目前年利率0.915%)。案例:貸款$51,200元x0.915%x1/12=39元—>每月負擔利息C類:家庭年收入超過新台幣120萬元,且學生本人及其兄弟姐妹有二人以上就讀高中以上經立案之國內公私立學校,並具正式學籍者—由借款學生負擔全額(目前年利率1.83%)。案例:貸款$51,200元x1.83%x1/12=78元—每月負擔利息1.學生未婚者,為其與法定代理人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2.學生成年且未婚,為其與父母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學生父母離婚者,為其與父或母之ㄧ方合計之家庭所得。【連保人得由父母任一方擔任】3.學生成年且未婚,而其父母均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4.學生已婚者,為其與配偶合計之家庭所得總額。【連保人得由配偶或本行認可之第三人擔任】5.學生已離婚或其配偶死亡者,為其本人之所得總額。-12--13--14--15--16-服義務兵役-18--19--20--21--22--2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