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规章制度8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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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21系统规章制度8篇【第1篇】z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物业辖区强电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一、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管理制度1、层间配电房(电气小室)门及房内的电柜、电箱平时应锁闭,房间内各种开关应标志清晰。2、配电房(电气小室)内每月清扫一次,严禁吸烟、堆放杂物。3、物管部每月一次检查内部设备,发现异常立刻维修。4、物管部根据计划定期保养配电房内设施,重点做好设备清洁和紧固接线端子。5、检查和保养结束后填写设备检修单。二、转、停电通知用户工作规程(一)计划转、停电1、供电局转、停电,物管部接到通知后应立即报告物管部经理。2、因大楼施工需要停电,须至少提前24小时将停电计划书面上报物管部经理。3、总经理审批后,物业管理部拟发转、停电通知书,由物业管理部派人送至用户。4、转、停电通知书最迟应在事发前1小时送达用户,如不能在上述时限内送达,应报经总经理批准启用大楼广播系统紧急通知用户。(二)事故转、停电1、大楼因供电局故障发生停电,物管部须立即向总经理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事后,物管部应向供电局索取解释函,并转呈物管部经理。2、因大楼内部事故引起停电,物管部应立即排除故障恢复供电,并书面通知市场部启用大楼广播系统(或由物管部用电话)向用户解释原因。3、事故转、停电后24小时内,物业管理部拟定解释函,经总经理审批后在公告栏公告。三、停电、限电管理规程1、停电、限电的审批权限为物管部经理以上。2、收到政府部门的有关停电通知或决定需要停电、限电,应马上报告总经理,并至少提前24小时书面通知受影响的用户3、物管部经理应安排足够的人员处理转、停电工作。4、转、停电前应填写操作票,交主管管理员签名。5、转、停电后当值人员应重点检查电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电梯机房、消防中心内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立刻检修。6、有关转、停电的情况应记录在当值日志上。四、临时用电管理规程(一)用电申请用户应事先向物业管理部以书面形式申请用电,并注明用电单位全称、用电地点、负荷量、电压等级、相数及时间。(二)公司审批用电申请须经物管部审批。(三)签定用电协议物管部审批通过后,用户与物业部签定用电协议,确定计费方式和收费标准。(四)接线及送电经批准后,用户应自己敷设好用电线路,经物管部检查符合用电安全要求后方可送电,并由双方共同确认电表读数及填写电表启用单。(五)停电及拆线用户终止用电,应事先通知物管部,再由物管部人员断电拆线,并确认电表读数,填写电表停用记录并由用户签字认可。(六)计费方式1、电表计费,由用户自备并按指定位置接线,每月计费一次,不足一月,按拆表时用量计费。2、无表估算,按负荷量及用电时间事先估算。五、供配电设备运行管理规程1、每天定期巡查供配电系统设备,包括(开闭所、低压配电室,发电机房),并将设备运行参数记录在供配电系统运行记录表上。2、发现供配电负荷有显着变化或其他设备异常,应马上查找原因,并通知物管部安排处理。3、用电高峰或潮湿天气期间,应每班两次关灯检查接头是否有过流放电现象,发现异常马上维修处理。4、未经主管人员同意,不得私自更改设备线路和运行设置。特殊情况下,须经主管人员批准。5、严格执行机房管理规定和交接班、值班规定。6、高压工具应每年送供电局年检,年检合格标志贴在工具表面上。六、供配电设备维修保养规程1、严格按照供配电系统设备保养计划进行辖区设备的保养。2、主管人员每年12月制订下一年度的设备保养计划。报物管部经理审批。3、督促承包商对外委高压部分设备如期保养,并有详细记录。4、工作过程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规程。5、根据系统设备的特点,重点做好除尘、润滑、紧固接线端子等保养工作。6、各系统的维修保养以不影响大楼正常营运为原则,特殊情况,须报告物管部经理,及时通知受影响的用户。7、维修保养结束后,应将有关工作情况记录在开闭所设施检查表、变压器设备检查表、低压柜设备检查表、发电机房设备检查表和当值日志上。8、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在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米以内,在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米以内,进入上述范围必须穿绝缘鞋;接触设备外壳或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第2篇】z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物业辖区消防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一、消防报警设备运行规定1、消防中心值班员负责消防中心内消防设备(报警系统、联动柜等)24小时运行操作、监控、记录。显示火警信号后,应立即派人前往观察。确认火情后,通过广播和警铃疏散人员并启动相应灭火设备。2、如有设备故障,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及时通知物管部进行维修处理。3、当日值班人员要负责消防中心的清洁工作,保持地面、墙壁、设备无积尘,水渍,油渍。4、由物管部选定消防报警设备维保单位,对消防报警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物管部派人配合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