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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识时间优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质资料,欢迎下载)钟表口诀1.钟表上有12个数,12个格子,每格表示1小时。2.针表上短针表示时针,长针表示分针。3.分针指向12,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4.分针指向6,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半。5.分针快到12,时针指向几,就是快几时了。6.分针刚过12,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刚过。钟表口诀1.钟表上有12个数,12个格子,每格表示1小时。2.针表上短针表示时针,长针表示分针。3.分针指向12,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4.分针指向6,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半。5.分针快到12,时针指向几,就是快几时了。6.分针刚过12,时针指向几,就是几时刚过。对我国表见代理的认识姓名:龙丽燕学号:1242049[摘要]【1】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我国表见代理制度建立时间不长,还有不完善之处,有些问题还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其中,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是表见代理中占有很重要的地位,本文主要通过对这三个方面的论述,希望能够对我国表见代理有更深一步的了解。[关键词]代理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代理人[引言]本文通过对表见代理制度的由来,表见代理的概念、法律效果、构成要件以及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的论述来初步说明我国的表见代理。然后再通过对相对人对义务人的选择权、无权代理人的法律责任以及代理人的抗辩权的思考,来进一步深入了解表见代理。一、表见代理制度的由来英美法学者普遍认为,代理发端于中世纪早期。【2】随着商业贸易的不断发展,代理变得越来越重要,越来越广泛的被人们采用。我国传统民法认为,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被代理人名义与第三人为民事法律行为,从而对被代理人直接发生权利义务的行为。【3】按照代理制度,代理人在授权范围内以本人名义订立的合同,由本人作为合同当事人直接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借助于代理制度,民事主体可以不受地域的限制,在国内市场和国际市场开展其业务。从代理是本人借助他人而参加民事活动这一特性出发,现代民法根据市场经济对交易安全、高效运转的要求,认为代理行为是代理人的行为,是代理人与相对人共同作出的意思表示,行为人双方是代理人和相对人。而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归属于本人的根据是代理行为的行为人之一代理人是以本人名义为意思表示的。由此可见,相对人在进行民事法律行为时只需对代理人的意思表示尽到注意义务,从客观情形上对行为人的代理身份和代理权限进行判断,以确定其意思表示的真实性。只要相对人履行了这一义务,其与代理人所为的民事代理行为的履行利益就应受到法律的保护,就有权向本人主张该民事代理行为所产生的法律效果,即使该代理人并不享有代理权,表见代理制度由此应运而生。我国民法通则第66条和合同法第49条都肯定了表见代理行为的效力。二、表见代理的概念、法律效果、构成要件及其表见代理制度的意义(一)表见代理的概念。我国对表见代理是这么定义的: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的,该代理行为有效。以下是一些其他学者的观点:表见代理制度始于1900年的德国民法。【4】表见代理的概念,有的学者认为是指行为人虽无代理权,但因被代理人的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相对人客观上有充分理由相信行为人具有代理权的表征,被代理人须对之负有授权人责任的代理。【5】也有的学者认为,表见代理是指由于本人的过失或基于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的特殊关系,善意第三人确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而与之为民事行为,因而代理行为的法律效果直接归本人承受的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6】还有的学者认为是指无权代理人的代理行为,如果善意相对人有理由相信其有代理权,则可以向本人主张代理的效力,要求本人承担责任的制度。【7】笔者认为,上述概念并无实质上的差异,综合进来,表见代理包含以下含义:1、表见代理是一种特殊的无权代理。2、表见代理是基于本人的过失或本人与无权代理人之间存在特殊关系。3、相对人有理由相信无权代理人享有代理权。4、代理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受。(二)【8】表见代理的法律效果如果无权代理符合表见代理的要件,相对人必须对此举证证明。在符合表见代理的情况下,相对人若使该代理行为对本人有约束力,也必须提出表见代理的请求,并举证证明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是否符合。如果没有提出表见代理的请求,则表见代理不能自动发生效力。关于表见代理的法律后果,我国《合同法》第49条规定,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一被代理人的名义订立合同,相对人有理由相信行为人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