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管理管理制度13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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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GE\*MERGEFORMAT89劳动管理管理制度13篇【第1篇】cng站职工劳动管理制度1、必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一切规定。2、严守岗位、尽职尽责、履行站规。3、上岗时穿好工作服、工鞋,不准穿拖鞋和带铁器底面鞋。4、不准带火种、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工艺区。5、禁止带任何闲杂人员进入工艺区。6、按时上下班和做好交接班记录,保持设备、环境卫生清洁。7、交接班时对设备进行全面的检查,做到上不清下不接。8、值班时不准吸烟、串岗、玩耍、喝酒。9、不准随意乱动机械设备和损坏站内花草树木。10、按时准确完整地填好值班报表和值班记录。本站职工必须遵守站规,若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关于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处罚。【第2篇】物资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物资总公司劳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规范总公司系统的劳动管理行为,逐步形成与市场经济适应的劳动管理体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制定劳动管理制度。第一条本公司各类人员统称为公司员工。各级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第二条总公司各部门和各基层公司办理有关人事劳动事务必须遵守本制度。第三条本制度共分九章四十九条。第二章劳动管理体制第五条建立总公司和用人单位二级劳动管理体制。即总公司负责员工档案管理以及十项职责,各基层公司通过劳动合同及管理与员工建立劳动法律关系。总公司办公室是人事劳动工作方面的兼管职能部门,其职责如下:一、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二、负责员工的招聘和调配。加强各级管理人员考核,测试和管理,建立各类人才储备库,为基层公司选拔推荐各级管理人员,并办理管理人员聘任、解聘等工作。(此项工作与政工科共同管理考核)。三、负责拟定年度工资总额计划以及计划的执行监督和检查,核算人工成本。负责劳动统计核算,达到证据准确真实,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负责社会保险各个险种的审核、检查执行情况。五、负责员工职业、技能、岗位培训。六、负责员工福利待遇的制定和落实检查。七、负责检查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和劳动合同签订、续订、终止、解除、违纪、违章案件的查处各个环节的运作程序。八、负责劳动保护和劳动争议案件的调处。九、负责员工劳动能力签定、办理退休(职)工作。十、负责办理人事劳动关系调转手续。第三章员工招聘第六条公司所需员工,向社会公开招聘。总公司及用人单位与员工通过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法律关系,并依法进行管理。各级管理人员同时实行岗位聘任制。第七条总公司招聘各级员工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副总经理以上职位,必须具备大专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知识,熟悉业务,具备3年以上较丰富实际工作经验,年龄在40岁以下。二、各科室及基层公司经理,必须具备中专以上学历或相当学历,熟悉本职业务,具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年龄在50岁以下。三、普通员工,应在高中以上(含中技、中专、职高)学历,具有相当职业技能知识,品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有技术特长。业务精通人员,条件适当放宽可优先招聘。四、业务员、仓库保管员、电工等技术工种,年龄在18―30岁。第八条公司招用从事专业技术干部,必须有北京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颁发的评审职务任职资格认定证书。第九条公司招聘员工按以下程序办理:一、招聘本市城镇人员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附带招聘简章或职务说明书,报总公司人事部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事部门负责员工办理招聘录用等手续。二、招聘本市农民工,由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到区劳动部门办理批准使用农民工手续,由基层公司自己到区职介中心办理有关招录事宜,将被招录的“农民工名册”报总公司人事部门备案。凡是招用的农民工按国家劳动保障局有关规定,都要给上缴各种保险。招录外地农民工必须持有以下材料:1.招用外地农民工的批准文件;2.被招用人员的身份证;3.公安机关核发的《暂住证》;4.被招用人员原籍县以上劳动部门签发的《外出就业登记卡》;5.育龄妇女暂住地计划生育主管机关换发的《婚育证》;6.劳动部门核发的《外地人员就业证》。三、对招聘录用的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式二份,用人单位、员工各执一份。第十条公司不得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第十一条公司不得招用尚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离岗找工作的人员,避免劳动争议的发生。第十二条国家政策性安置人员(指政府指令性计划安排的复退军人、随军家属),由总公司人事部门落实接收单位,接受单位应无条件的接收并及时安排适当岗位。第四章劳动关系第十三条依据《劳动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定劳动关系,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各用人单位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和岗位要求、数量、任务定额、标准等制定具体的劳动岗位职责和有关的规章制度。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办法,经过职代会通过后,组织全体员工学习,并以此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严格遵守。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