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投标文件文本.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2 格式:DOC 页数:31 大小:104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xxx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投标文件文本.doc

xxx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投标文件文本.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1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绵竹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四川伟宸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名称)2012年1月8日绵竹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投标文件投标人:(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2012年1月8日目录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二、授权委托书……………………………………………………()三、投标保证金……………………………………………………()四、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五、施工组织设计…………………………………………………()六、项目管理机构…………………………………………………()七、资格审查资料…………………………………………………()八、其他材料………………………………………………………()注:(1)()内应标注每部分的起始页码。(2)如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删除“三、联合体协议书”,以下章节的序号依次递补。如“四、投标保证金”变为“三、投标保证金”,其它的依次类推。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一)投标函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名称):我方己仔细研究了绵竹市天主堂重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元(¥)的投标总报价,工期180日历天,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3.随同本投标函提交投标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捌万元(¥80000)。4.如我方中标:(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按照招标文件和我方投标文件签订合同。(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3)我方承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向你方递交履约担保。(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5.我公司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约定(其他补充说明)。投标人:(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网址:/电话:传真:邮政编码:6180002012年1月8日“投标总报价”的解释:(一)投标人在每一空格(下划线)处都必须分别填写大写数字壹、贰、叁、肆、伍、陆、柒、捌、玖、零,不得空格不填或用其他数字、符号等代替。例如某投标人的报价为:……,愿意以人民币(大写)零拾(亿)零亿壹仟(万)贰佰(万)叁拾(万)零万肆仟伍佰陆拾零元(¥12304560)的投标总报价,……(二)投标总报价的大写和小写,应是对报价汇总表中的总价金额四舍五入取整数精确到元(人民币)。大写不按规定格式书写的,违反了“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删减或修改”的规定,不符合“投标文件格式”要求,不能通过形式评审。(二)投标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标情形的声明绵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名称):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0.16和其他有关项规定承担责任。投标人:(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2012年1月8日注:(1)只要有被限制投标情形之一的,就不能参加投标。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的解释见第三章“评标办法”注(1)。(2)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9)-(12)项规定的情形,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3)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的“近三年”从已生效的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上的时间起算。(4)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2)中投标人存在“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项目,包括投标人作为承包人(分包人)负有责任的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招标的和不招标的项目)。(5)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3(13)“四川省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在年(限定在1至3年)内不接受其投标”。A、《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的意见》(川府发〔2007〕14号):“(二十二)招标人应依法确定中标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资金、技术、工期等非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没收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差额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项目业主或招标代理机构必须将本条内容载入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