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中招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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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中招理、河南省中招理、化、生实验操作考试实施细则根据教育部和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规范中招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管理,提高考试工作质量,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实验操作考试的正确导向作用,推动新课改和中招考试制度改革,加快中小学实验室建设,普及实验教学,深化教学改革,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育质量服务。二、组织领导初中毕业和升学实验操作考试,在中招考试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技术装备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省教育厅成立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设在省教育技术装备管理中心,负责制定考试实施方案、组织或审核命题与评分标准、督导检查和业务管理。省辖市、县(市、区)都要成立相应机构,加强领导和管理。省辖市负责组织协调、考点设置、制卷、考务培训、考试规程和考务管理,县(市、区)负责具体实施。三、考试范围、内容、时间考试范围、内容、初中物理、化学、生物实验操作考试是学生学业考试的一种方式。考试按每科5分、三科共15分计入中招总成绩。具备条件的省辖市均要进行中招实验操作考试。每个考生应参加理、化、生三科的实验操作考试。考试内容:教育部颁布的九年义务教育物理、化学、生物课程标准及教材要求学生掌握的实验技能。主要考查实验方案的设计、实验仪器的选择和组装、实验操作、实验现象的观察、实验数据的记录和处理、实验报告的填写及简单的误差分析。考试时间:每年4月1日~30日。具体开考时间由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四、命题原则(一)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评分标准。(二)命题以课程标准为基本依据,兼顾各种版本教材的实验内容。注重在实验环境中考查学生对理科基本概念和基本原理掌握的情况,注重试题素材的时代性,考查学生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验操作技能和科学探究的能力。(三)命题应具有科学性,源于教材,不局限于教材,不完全以课本上的实验内容为试题。难易适中,凡能独立完成现有教材规定的实验内容的考生,均应能通过考试。(四)命题应具有可操作性,要将实验材料的选择、实验步骤的划分等实验过程逐个分等量化评分,便于监考、评分教师把握评分标准。同时应注意试题的关联度。(五)命题要注意实验操作考试的特殊性,注意不同轮次学生考试时实验结果和数据的多样性,使学生只有在通过实验操作后,才能得出数据和结果。五、考点设置(一)考点的设置以方便考生为原则,农村考点原则上不出乡镇。各定点初中均应创造条件,设置考点。(二)考点必须具体以下条件:1、考点学校的实验室建设和教学仪器配备必须达到2006部颁《中学理科教学仪器配备标准》的基本要求。2、考点学校实验室台凳、水、电等设施齐全、规范,考试所用的教学仪器、器材和药品必须统一标准,质量合格,数量充足。3、学校实验室管理制度齐全、管理人员落实、仪器管理规范。按教材要求开齐开足教师演示和学生分组实验。4、考点环境应达到中招考试对考点的要求。(三)省辖市和重点扩权县(市)应按照实验教学和中招实验操作考试的基本要求,制定考点设置的具体标准,并组织评估验收,严格把关。验收确定的考点学校要报省中招实验操作考试办公室备案审查。六、考务管理(一)考务人员的选聘和培训1、县(市、区)根据考点、考场的数量,确定选聘主监考人员、必要的考务人员、后勤管理人员。根据考试需要,考点学校每个考场设置相应的物理、化学、生物实验管理员1-2人,具体负责准备、补充、调换考试用的实验器材。2、所有参加监考、评分的教师必须经过业务和纪律方面的合格培训,持证上岗。省辖市负责各县(市、区)考试管理人员和骨干教师的培训;县(市、区)负责监考评分教师的培训。有条件的省辖市可对监考、评分教师进行集中培训。培训应充分考虑学生操作中会出现的各种可能情况,把握每个操作步骤的规范程度和相应的得分,熟练掌握评分标准,努力做到客观公正。(二)考点、考场布置1、各考点应设置考务办公室,协助做好考试的组织、后勤、安全和卫生保障工作。并成立相应的保卫组、医疗组和后勤服务组等。2、考点应设置考生备考室、点名处、医务室、饮水处、存车处、厕所等,并要有明显的标志。3、各考点应按中招考试的规范要求布置考场,张贴有关要求和规则。4、根据考生数量,每个考点合理设置理、化、生考场各1-3个。每个考场根据考试需要,准备好一定数量的理、化、生实验台凳、仪器和相应的实验耗材。(三)监考、评分1、以县(市)为单位集中抽调监考、评分教师,统一组成若干小组,到各个考点巡回监考、评分。2、组织监考、评分时要实行回避制度。3、监考、评分教师要由思想素质过硬、业务熟练、身体健康、具有工作经验的理科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和教学研究人员担任。4、每名监考、评分教师同时最多只能负责4名考生的监考、评分工作。5、各地应成立专家小组,负责咨询和处理考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三)考试过程管理1、考试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