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41(意外险).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233 大小:4.8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41(意外险).doc

保险公司保险产品条款汇编41(意外险).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2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PAGE\*MERGEFORMAT21ⅩⅩ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短期综合团体意外伤害保险条款(2014版)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等组成。凡涉及本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第二条凡年龄在16周岁至65周岁(含)、身体健康、能正常工作或正常生活的自然人或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约定认可的其他自然人均可作为本合同的被保险人。第三条投保人应为对被保险人有保险利益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其投保的人数必须占约定承保团体人员的75%以上,且投保人数不低于5人。第四条本合同的受益人包括:(一)身故保险金受益人1、订立本合同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指定一人或数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为数人时,应确定其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身故保险金受益人。2、被保险人或投保人可以变更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3、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或变更身故受益人。4、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1)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2)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3)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二)伤残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受益人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的伤残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如被保险人死亡,医疗保险金作为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第五条本合同中的医疗费用保险属于费用补偿型保险,即被保险人通过任何途径(包括本合同)所获得的医疗费用补偿金额的总和以被保险人实际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直接用于治疗的、合理且必要的医疗费用为限。保险责任第六条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并给付保险金。(一)意外伤害保险责任1、意外身故被保险人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含第180日,下同)因同一原因身故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因遭受该意外而下落不明,后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含港、澳、台地区,下同)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同时本合同约定的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但若该被保险人生还,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已给付的意外身故保险金;30日内未退还的,保险人有权追索。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保险金。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自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行业标准,以下简称“《评定标准》”)所列伤残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评定标准》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伤残保险金。(1)当同一保险事故造成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时,应首先对各处伤残程度分别进行评定,如果几处伤残等级不同,以最重的伤残等级作为最终的评定结论;如果两处或两处以上伤残等级相同,伤残等级在原评定基础上最多晋升一级,最高晋升至第一级。同一部位和性质的伤残,不应采用《评定标准》条文两条以上或者同一条文两次以上进行评定。(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伤残,保险人按合并后的伤残程度在《评定标准》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伤残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伤残程度在《评定标准》所对应的伤残保险金。(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院诊疗所支出的、符合本保险单签发地社会医疗保险主管部门规定可报销的医疗费用,保险人扣除其他医疗保障主体已赔偿金额和约定免赔额后,按照约定比例在医疗保险金额范围内,给付医疗保险金。保险期间届满被保险人治疗仍未结束的,保险人承担给付保险金的期限,自保险期间届满次日起计算,门诊治疗者以15日为限;住院治疗至出院之日或90日止(以先发生者为准)。若被保险人于中国境外(包括台湾、香港、澳门)发生意外伤害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