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完整版)实用资料.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DOC 页数:28 大小:2.7M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完整版)实用资料.doc

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完整版)实用资料.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8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完整版)实用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完整版实用资料,欢迎下载)人事处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XZ12序号归档内容保管期限(一)人事工作1上级机关有关人事工作文件(1)针对本校的永久(2)需长期贯彻执行的长期(3)在短期内需要贯彻执行的短期2本校人事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永久3本校人事工作规章制度长期4本校人事工作大事记及全校教职工名册永久5本校人事、调资、评职等会议记录长期6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永久7校组织机构设置、合并、撤消或更改名称的文件永久8本校定岗、定编有关文件材料永久9本校机构改革、分配制度改革、人事制度改革等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永久10教职工调动工作(调入、调出、内部调动)手续、工作介绍信、申请、审批表、批复、通知、工资关系介绍信等长期11来校人员及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短期12毕业生需求计划及安置转业退伍军人等材料长期13教职工录用、聘用、解聘、复职、借调、停薪留职、延聘、返聘、转正、定级方面的申请报告、审批表、批复、通知等长期14教职工离退休、延退、离职、出国等的申请、报告、审批表等材料长期15本校使用临时工、零散工、合同工的名单、审批表、招工指标及用工合同、协议等长期16分配来校的毕业生报到证长期17关于职称评审、评聘方面的有关文件材料长期18教职工自动离职、辞退的通知等文件长期19教职工奖励、处分方面的文件材料长期20申报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关审批材料长期21学校获得校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的有关材料,包括:事迹材料、登记表、审批表,表彰决定、通知、证书复印件等永久22人事处备案的学校各部门获得的校外各种奖励、荣誉称号登记、证书复印件等长期23本部门获得的校外各种奖励长/短期24教职工在职培训、学历教育的申请、报告及审批材料短期25教职工考核、部门考核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长期序号归档内容保管期限26关于聘干、续干的通知、合同等长期27关于丧葬、抚恤金发放的有关职工福利待遇方面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长期28教职工工资变动。起、停、扣、补发薪有关材料长期29教职工援外和支边材料短期(二)人才交流工作30人才交流工作形成的有关文件材料长/短期(三)师资工作31上级机关关于师资工作方面文件材料长/短期32本校师资工作规划、年度计划、总结等永久33教师工作量的计算方法、规定及执行情况长期34教师业务考核材料长期35教师出国留学、进修、培训、交流等访面的材料长期36本校教师进行学历教育申请,报告有关材料长期37本校组织的各种教师培训班材料短期38教师职称评聘有关材料长期39教师定编定岗材料短期40评选先进、推荐人才、选拔政府特殊津贴人选等有关材料长期41引进人才及其培养考核材料长期42学校人才培养规划实施情况材料长期43上报的各种统计报表永久44全校教师名册永久45本部门组织召开的学术委员会会议记录、决定等长期46教师延退、返聘报告及其相关材料短期水利科学技术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水利科学技术档案(以下简称水利科技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水利科技档案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科学技术档案工作条例》、《水利档案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结合水利科技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科技档案,是指在水利科技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形式与载体的历史记录,是应归档保存的水利科技文件材料。第三条水利科技档案管理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在水利部的统一领导下,水利科技档案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的档案业务机构分级进行管理,以确保其完整、准确、系统、安全和有效利用。第四条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档案管理与保护的法律责任和义务,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水利科技档案工作制度,统筹安排业务经费,依法保障水利科技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第五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单位的水利科技档案管理工作。第二章收集归档第六条水利科技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水利科学技术研究、勘测与规划设计、基础数据观测与分析、项目建设与运行维护、设备仪器制造等水利科技活动的过程与结果。具体内容见附件《水利科技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第七条应归档的水利科技文件材料,须由文件材料产生、经办部门或项目(课题)组,指定专人进行收集整理后,按规定移交给本单位档案工作机构集中管理,任何部门与个人均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按时归档。第八条各单位应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同步管理”规定,把项目文件材料管理纳入项目管理工作程序,列入有关部门及人员的职责范围。在下达项目计划或签订项目合同、协议时,应同时明确项目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要求;在检查项目进度时,应同时检查项目相关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鉴定(验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