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及赠与取得商标权的取得方式知识产权法商标.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0 格式:PPT 页数:21 大小:282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继承及赠与取得商标权的取得方式知识产权法商标.ppt

继承及赠与取得商标权的取得方式知识产权法商标.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11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一节商标权的取得方式案例1:北京龙霸润滑油有限公司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复议行政纠纷[争议焦点]:1.应当与被异议的“统士TONGSHI”商标进行对比的商标是“统一Monarch”商标还是“统一”商标?2.“统士TONGSHI”商标与“统一”商标是否近似?3.“统士TONGSHI”商标应否被注册?[判决结果]维持被告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03〕第0263号《关于第1416325号“统士TONGSHI”商标异议复审裁定书》[法理分析]第二节商标权的注册原则第三节商标注册的条件一、商标注册申请人商标法第4、5条规定: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共同申请人商标法第17及18条的规定:外国人或外国企业须委托国家认可的具有商标代理资格的组织代理二、申请注册的商标(二)关于法律禁止使用的标志我国商标法第10条、11条规定了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分为绝对禁止使用和相对禁止注册案例2:云南红河光明股份有限公司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评审委员会商标权撤销纠纷上诉案[争议焦点]:1.“红河”作为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是否具有其他含义?2.“红河”商标应否撤销?[判决结果]一审判决维持商标评审委员会商评字[2002]第17号《关于第1022719号“红河”商标争议裁定书》,驳回了红河公司的诉请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法理分析]1.我国商标法规定,县级以上行政区划的地名,不得作为商标。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义的除外。2.“红河”商标的注册,并不妨碍他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合法标示厂名、厂址或产地。第四节商标的注册程序二、商标注册的审查与核准(二)实质审查(三)初步审定及公告三、异议、复审及诉讼第五节涉外商标注册二、我国商标的境外注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