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基金销售第七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规范.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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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基金销售从业资格考试基金销售第七章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的规范考7.1基金销售监管的概念(P206-208)★(一)基金销售监管的含义与作用基金销售监管是指监管部门运用法律的以及必要的行政手段,对基金销售参与者行为进行的监督和管理。基金销售监管对于维护基金市场的良好秩序、提高基金市场效率、保护基金投资合法权益具有重大意义。(二)基金销售监管的目标1.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基金销售监管的首要目标。2.保证市场的公平、效率和透明。3.防范和降低系统性风险。4.推动基金业的规范发展。应在加强监管的同时,鼓励营销创新和业务创新,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维护基金销售市场“公平、健康、有序”的竞争机制,缓解基金销售渠道紧张的困难,进一步推动基金行业规范发展。(三)基金销售监管的原则1.依法监管原则。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公开原则要求基金市场具有充分的透明度,实现市场信息公开化。公平原则指所有参与基金活动的当事人具有平等的权利。公正原则要求监管部门在公开、公平原则的基础上,对监管对象给予公正的待遇。3.监管与自律并重原则。指在加强基金市场监管的同时,加强基金销售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我约束、自我教育和自我管理。对基金市场的监管是市场健康发展的保证,而基金销售机构和从业人员的自律是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础。4.监管的连续性和有效性原则。基金监管应遵循连续性的原则,以避免出现大起大落的情形。在基金监管中还应贯彻有效性原则,处理好监管成本和监管效益之间的关系,做到市场能自身调节的,不监管;必须监管的,应当在保证监管效益的前提下做到监管成本最小。5.审慎监管原则。主要是针对基金销售机构经营能力的监管,旨在促进基金销售机构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和化解业务风险。审慎监管原则贯穿于监管部门准入监管和持续性监管的全过程。考7.2我国基金销售的法规体系(P208-209)★1.我国基金销售的法规体系由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等构成。2.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证券投资基金法》,是我国基金销售法规体系中的核心法律,确立了现行基金法律制度的基本原则。围绕这个核心法律,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制定并发布了一系列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对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基金募集、交易、管理、托管、信息披露、销售、基金从业人员管理等各个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3.我国已逐步形成了以《证券投资基金法》为核心、全面覆盖基金销售活动的法律法规体系。考7.3基金销售的自律性组织(P209-211)中国证监会是我国基金市场的监管主体,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作为我国证券投资基金行业的自律性组织,对基金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一)中国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的监管中国证监会内部设有基金监管部,具体承担基金监管职责。中国证监会还通过授权各地方证监局承担一定的一线监管职责。1.基金监管部的职能及对基金销售市场的监管。制定和完善部门规章、业务规范、工作规则、对基金销售中具有系统性影响的重大问题进行处置。2.中国证监会各地方派出机构对基金销售的监管。(二)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的行业自律管理(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是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由经营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的金融机构自愿组成的行业自律组织。它的设立是为了加强证券业之间的联系、协调、合作和自我管理,以利于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2)2001年8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公会成立。2002年12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投资基金业委员会成立。2007年中国证券业协会设立了基金公司会员部,2012年6月,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正式成立。考7.4基金销售机构市场准入条件(P212-215)★(一)基金销售机构准人条件(一般规定)1.具有健全的治理结构、完善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得到有效执行;2.财务状况良好,运作规范稳定;3.有与基金销售业务相适应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其他设施;4.有安全、有效的办理基金发售、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符合中国证监会要求的技术设施;5.制定了完善的资金清算流程,资金管理符合证监会对基金销售结算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6.有评价基金投资人风险承受能力和基金产品风险等级的方法体系;7.制定了完善的业务流程、销售人员执业操守、应急处理措施等管理制度;8.有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反洗钱内部控制制度;9.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二)商业银行应具备的条件除具备第九条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下列条件:①资本充足率符合规定;②有专门负责基金销售业务的部门;③最近三年内没有受到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④负责销售的部门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低于员工人数的1/2,部门管理人员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熟悉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