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立嘉义高级商业职业学校校务基金经费拨款核销之审核.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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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Ⅰ.作業要項表項目編號會2-02項目名稱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承辦單位會計室相關單位各處室起訖時間每年1月至12月(經常性業務)作業時間隨到隨辦(經常性業務)注意事項一、會計室承辦人員依政府機關內部審核之各種相關法規、規則、準則、辦法及條例,辦理本校涉及經費動支之申請、審核、撥款、核銷與預借案件之各項內部審核作業。二、提醒業務單位承辦人員應本崇法務實之態度及誠信原則,辦理經費核銷作業,並對所提出之支出憑證(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之支付事實真實性負責,如有不實,應負相關責任。三、會計室承辦人員於會辦經費動支等案件時,如發現有不妥(金額核計錯誤、與擬動支科目之用途不符、預算已無餘額、其他有違預算執行相關法令規定等),應先洽業務單位作必要之補充或修正,若必須提出意見者,亦應力求具體、明確,並掌握辦理時效,另亦可建請業務單位尋求其他可行之替代方案因應,俾利政策或業務之推展。四、會計室承辦人員應隨時注意相關法規、行政規則及解釋令函有無新增或修訂。相關法令一、歲計類:(一)預算法(二)中央政府各機關單位預算執行要點(三)中央政府總預算未能依限完成時之執行補充規定(四)行政院及所屬各級機關因公出差派員出國案件編審要點(五)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六)各機關單位預算財務收支處理注意事項(七)教育部及所屬機關學校預算編製及執行補充規定二、會計類:(一)會計法(二)內部審核處理準則(三)支出憑證處理要點(四)各機關員工待遇給與相關事項預算執行之權責分工表(五)國內出差旅費報支要點(六)國外出差旅費報支要點(七)公款支付時限及處理應行注意事項(八)各機關派員參加各項訓練或講習報支費用規定(九)各機關學校出席費及稿費支給要點(十)軍公教人員兼職交通費及講座鐘點費支給規定(十一)中央各機關執行單位預算有關用途別科目應行注意事項(十二)行政院主計處編訂之支出標準及審核作業手冊(十六)教育部補助及委辦經費核撥結報作業要點三、審計類:(一)審計法(二)審計法施行細則四、其他類:(一)政府採購法及相關子法(二)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三)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採購辦法(四)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五)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相關規範及函釋(六)主計法規輯要所收錄之其他相關法規辦理方式一、動支經費單位或總務處檢齊相關原始憑證黏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付款用)。二、經費撥付若屬採購(財物、勞務)案件者,應由總務處或業務單位辦理驗收;非屬採購案件者,則先簽會其他相關單位。三、會計室審核支出之原始憑證及執行程序是否符合相關規定,如有不符者,先洽請原申請單位修正,無法即時改正者,則簽註意見退回原申請單位。四、經費撥付案經會計室審核通過,依行政程序陳請校長核定,或依分層負責所授權之主管核准後,壹萬元以上者,執行撥(付)款作業,壹萬元以下者,執行零用金支付作業。五、屬教育部委辦或補助款者,業務單位應於計畫期限執行完畢,並填具「經費收支結算表」五份,一份自存、一份會計室、三份送補助機關。附件附件一、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應注意事項附件二、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相關表件Ⅱ.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流程圖將憑證黏貼於支出憑證粘存單(付款用)是否屬採購案件否是否是會計室審核支出之原始憑證及執行程序屬採購案件(財物、勞務)審核是否已辦理驗收非屬採購案件相關單位會簽否校長或依分層負責所授權之主管核定是否符合相關規定簽註意見退回原申請單位是是否核准是否動支經費單位或總務處檢齊相關原始憑證開始撥(付)款作業流程(壹萬元以上)零用金支付作業流程(壹萬元以下)結束附件一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校務基金經費撥款核銷之審核作業應注意事項共同性規定經費撥款及核銷時請檢附核准公文影本或已簽奉校長核定文及動支經費申請單。支付款項,應取得收據、統一發票或相關書據。因特殊情形不能取得者,經手人應開具支出證明單,並依式填妥單價、數量、金額及書明不能取得原因,經單位主管核章後送校長或其授權之主管核准後據以請款。收據應記明下列事項:受領事由、實收數額、支付機關名稱、受領人之姓名或名稱、地址及國民身分證或營利事業統一編號、受領年月日。統一發票應記明下列事項:營業人之名稱、地址及其營利事業統一編號、採購名稱及數量、單價及總價、開立統一發票日期、買受機關名稱。前項各款如記載不明,應通知補正,不能補正者,應由經手人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