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进度报表审核及合同结算办法实用文档.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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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进度报表审核及合同结算办法2009年10月4日星期日目的为了规范工程监理对月、年进度报表的审核和中间结算管理,特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仅是用于对电力工程建设过程中项目法人对承包商的进度款结算。对承包合同中已明确的中间结算方式,应根据合同(合同约定)修订本制度。引用标准①、1999年主席令《中华人名共和国合同法》;②、GB50319—2000《建设工程监理规范》;③、国家电力国电火【1999】688号《国家电力公司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④、国家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电质监【2002】3号《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规定(2002年版)》。职责.1本制度由项目监理机构计划经济部门负责管理,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实施本制度,并签署付款凭证。.2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所完成的工程量,计经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商中间结算价款与完成工程量的一致性,对按预算结算的项目审核套用定额、取费标准是否正确以及和承包合同的一致性。.3各专业监理员在专业监理工程师指导下,负责签署工程量的原始凭证。内容与要求.1中间结算的原则中间结算的原则:按月结算进度款,按工程形象进度分段控制付款。符合实际,合理标准。队按照里程碑付款的EPC合同,可简化为审查是否达到里程碑要求,达到则付,未达到则不付。.2工程量身和原则正确进行中间结算的前提是认真进行工程量计量,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及其监理员负责。⑴工程计量:对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的工程量审核应依据设计院的施工图和制造厂商设备安装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做到不重复、不漏项、不超标、不违规。工程发生变更应根据变更后的设计进行计量。⑵质量合格:支付进度的条件必须是质量合格的产品。施工用料要具有监理员签证的质量合格证明。分项工程在完成四级质量验收签定后才算完工。⑶设计变更应有设计单位出变更通知,与设计有关的工程变更也要经设计代表会签,设计变更和工程变更应在监理工程师签署后生效。⑷工程计量的程序及时限:有监理部和承包商另行规定。⑸工程计量审核要点:依据正确性,按施工图(包括设计修改及变更通知单)计量;设计图注明按现场实际处理的要有实际测量资料;隐蔽工程必须有有效签认的隐蔽工程记录;工程计算是否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计算规则,要与使用定额要求相一致,是否有重计和漏计;自开工至本月申报累计工程量与工程实际进度是否一致,防止虚报、超报。.3进度款审核⑴工程款支付范围:包括工程量清单费用和清单以外费用。工程量清单费用:指承包合同中双方协定的承包范围的工程量清单,包括一般项、暂定金额和计日工三项。一般项目:即建安工程费用,是合同金额的主要费用;暂定金额:是具有承保风险的性质,在双方合同工程量清单中列出,实用此费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批后方可作如下支付:用于施工和设备材料供应的各类服务;用于项目法人指定的分包商的施工和供货服务;用于不可预见的项目及一般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的费用,是具有基本预备费性质。暂定金额未经监理工程师批准不予支付,暂定金额的余额在竣工结算时一次支付。不足不补。计日工费:对零星附加项目,在工程量清单中开列计日工费,实施时须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承包商提出如下申报:列明计日工的人员姓名、职务、工种、工时数量的报表;列明计日工的材料和使用设备种类和台班数量;提出劳务、材料和设备报价表。清单以外的费用:动员预付款(按双方约定的合同规定,一般5%~10%)。材料设备预付款(按合同约定)一般为:对于由承包商采购材料,按工程量10%~30%;对于由承包商代购的材料,在运至工地后按材料发票付70%~80%,设备发票付50%~60%。保留金(按双方合同规定)一般合同总价5%工程变更费用(按双方合同规定的限额),按监理工程师签署的变更令。索赔费用:依据监理工程师批准的索赔审批书。价格调整费用(按双方合同规定)。迟付款利息。违约罚金。上述清单以外的费用一般在竣工结算时一次结清,也可以在月进度款一并支付,合同未作规定时,可由项目法人和承包商另行约定。⑵进度款审核遵循的原则:支付条件:依据专业工程师对工程计量的审核结果。符合合同条件;一切支付均需符合合同规定。支付金额大于应扣的保留金和预付款。审核原则:应支付的月进度款应扣除保留金和预付款。保留金的扣款应按合同规定,一般每月扣进度款的10%,直到达到合同总数的5%为止。动员预付款按合同规定,一般为合同价的5%~10%,承包商在完成合同价10%~20%开始扣回,至合同竣工日期前三个月全部口清,按月均摊扣除。预付材料款按合同规定,无规定时按国内现行办法,按如下原则确定起扣点:开始扣回时的进度款=承包合同总价-预付备料款÷主要材料费比重第一次扣预付款=(已累计完成额-起扣完成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