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ppt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1 格式:PPT 页数:16 大小:375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ppt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和实施.ppt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6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第十二章土地利用与保护管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在一定区域内,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以及当地的自然、经济和社会条件,对该地区范围内的全部土地的利用所做的长期的、战略性的总体布局和安排(三)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原则第二节耕地保护耕地,是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通常是指在较长时期内专门用来种植各种农作物的土地。基本农田,是指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基本农田保护区,是指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而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依照法定程序确定的特定保护区域。2.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正在实施改造计划以及可以改造的中、低产田3.城市蔬菜生产基地4.农业科学、教学试验田5.国务院规定应当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的其他耕地学过了耕地的基本法律规定后,也基本了解了我国现行法律制度对耕地问题的基本架构,试着结合现行法律分析耕地保护应进一步采取的措施?第三节土地开发、整理与复垦(一)概念土地开发,广义上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和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已利用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也包括对已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狭义上讲,土地开发,主要是指对未利用土地的开发利用,要实现耕地的总量动态平衡,对耕地数量进行有效补充。(二)土地复垦原则土地复垦实行“谁破坏,谁复垦”原则。法院认为:原告吴子才申请建房时人口以少报多,房屋以多报少,将占用自留地报为荒边地,是一种欺骗行为。沙堰镇政府对原告申请建房未做认真调查,超越职权给原告颁发建筑许可证,对原告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房负有一定责任。被告新野县土地管理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定原告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造住房,并限期拆除的处罚决定,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合法,但认定原告非法转让土地、罚款400元依据不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54条第(2)项的规定,作出如下判决:维持被告所作出的新土监字(1991)第8号处罚决定书第1条,撤销第2条。【评析】此案法院认定的案件事实和采用的证据以及判案结果是正确的。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虽经大力宣传教育,但城乡群众依法用地的意识并不太强,特别是在农村,滥占、滥用耕地的现象时有发生。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责任心不强,法律意识淡漠,对土地的开发、利用监督管理也不严格,这是发生土地违法案件的主要原因之一。本案原告采取隐瞒事实真相和欺骗的手段骗取了镇政府信任,被准许占用耕地建造住宅。同学们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