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大全.doc
上传人:天马****23 上传时间:2024-09-13 格式:DOC 页数:33 大小:149KB 金币:10 举报 版权申诉
预览加载中,请您耐心等待几秒...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大全.doc

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大全.doc

预览

免费试读已结束,剩余 23 页请下载文档后查看

10 金币

下载此文档

如果您无法下载资料,请参考说明:

1、部分资料下载需要金币,请确保您的账户上有足够的金币

2、已购买过的文档,再次下载不重复扣费

3、资料包下载后请先用软件解压,在使用对应软件打开

制度范本【精品文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范本大全浙机事发〔2010〕19号关于印发《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直属各事业单位:《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已经局党组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二○一○年八月二日主题词:人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实施意见通知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2010年8月2日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事务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办法(试行)》(浙委办[2009]138号)和《关于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浙人社发[2010]37号)等文件精神,为做好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工作,特制定本意见。一、岗位设置原则1、根据直属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职责任务和工作需要进行岗位设置,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动态管理的原则,以省编办确定的职责任务、机构规格、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和各类人员结构比例为基础,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任、合同管理。2、岗位设置应明确岗位名称、职责、等级、任职资格等条件。岗位名称应简明规范,岗位等级应与单位的规格相适应。二、实施范围3、局直属事业单位均实施岗位设置管理(不含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事业单位和直属事业单位所属独立核算的企业)。4、各单位在册的正式工作人员(即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认可,与单位建立正式人事关系的在编人员)均纳入岗位设置管理。5、岗位设置中涉及单位领导干部的,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有关规定执行。三、岗位类别设置6、局直属事业单位岗位分为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三种类别。7、管理岗位指担负领导职责或管理任务的工作岗位。管理岗位设置要适应增强单位运转效能、提高工作效率、提升管理水平的需要。8、专业技术岗位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具有相应专业技术水平和能力要求的工作岗位。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要符合专业技术工作的规律和特点,适应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和提高专业水平的需要。各事业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将体现自身社会功能的专业技术岗位确定为专业技术主体岗位。9、工勤技能岗位指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后勤保障、服务等职责的工作岗位。工勤技能岗位设置要适应提高操作维护技能,提升服务水平的要求,满足日常运行等需要。10、根据事业发展和工作需要,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事业单位可设置特设岗位,主要用于聘用急需的高层次人才等特殊需要。四、岗位等级设置11、根据岗位性质、职责任务和任职条件,对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分别划分通用的岗位等级。(一)管理岗位12、根据我局实际,管理岗位分为6个等级,即由高到低分为五至十级职员岗位,最高等级设为五级职员。事业单位现行的处级正职、处级副职、科级正职、科级副职、科员、办事员依次分别对应管理岗位五至十级职员。(二)专业技术岗位13、根据我局实际,专业技术岗位分为12个等级,包括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分为6个等级,由高到低为二至七级,最高等级设为二级,其中正高岗位包括二至四级,副高岗位包括五至七级;中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分3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十一至十三级,其中十三级为员级岗位。14、根据我局实际,事业单位中原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的专业技术岗位,依次分别对应二级至四级、五级至七级、八级至十级、十一级至十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不区分正副高的,按现行专业技术职务有关规定执行。15、辅系列专业技术岗位的等级设置一般应低于主系列岗位的等级。(三)工勤技能岗位16、工勤技能岗位分为技术工岗位和普通工岗位,其中技术工岗位分为5个等级,由高到低分为一至五级。普通工岗位不分等级。事业单位中的高级技师、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依次分别对应一至五级岗位。鼓励直属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逐步扩大社会化服务的覆盖面,已经实行或者有条件实行社会化服务和管理的一般性劳务工作,不再设置相应的工勤技能岗位。五、岗位结构比例设置(一)总体控制目标17、事业单位确定岗位总量和总量结构比例,以省编办核定的编制员额为主要依据。局直属事业单位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结构比例和总体控制标准如下:(1)主要以专业技术提供社会公益服务的单位,应保证专业技术岗位占主体,一般不低于单位岗位总量的70%。(2)主要承担社会事务管理职责的单位,应保证管理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3)主要承担技能操作和维护、服务保障等职责的单位,应保证工勤技能岗位占主体,一般应占单位岗位总量的一半以上。(4)直属各事业单位主体岗位之外的其他两类岗位,